驻马店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普法宣讲

时间:2025-07-21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宋向乐 通讯员 林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立法。

  近日,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驻马店市顺利实施,实现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立法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驻马店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在上蔡县黄埠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此次活动重点介绍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背景、立法过程及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立法信息员主动公开接收群众立法意见建议的电话、邮箱、微信等联络方式,鼓励更多基层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将立法的“神经末梢”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活动围绕群众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法律条文+案例解析”模式,详细解读了成员身份确认、权利义务、身份丧失情形、收益分配等核心条款,深入剖析该法在基层治理中的实操要点,梳理依法处置思路,指导干部规范运用法律、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帮助厘清法律边界与职责。现场发放了法律读本、彩页百余份,让基层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法律精神,熟练应用法律处理相关问题。 作为河南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制定之初,就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安排的立法调研和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连心桥”作用,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广泛征集基层群众意见建议105条,以“意见建议+调研报告”的方式,“原汁原味”上报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最终17条“接地气”“冒热气”的立法建议写入具体法条,以驻马店“国际农都”的农业实践优势为该法注入了更多“含金量”,展现了驻马店服务国家立法的责任和担当。 下一步,驻马店基层立法联系点将持续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阐释,加大普法力度,推动法治力量直达基层末梢,为驻马店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