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人大:以满意度测评助推工作质效提升

时间:2025-05-12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紫仪 通讯员 陈方方 曹国丽)日前,洛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坚持动力论和方法论融合创新驱动,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市人大代表对市“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委(室)的初审意见进行无记名百分制满意度“双测评”,以做实监督环节,增强监督刚性。

  此次修订将部门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市人大点单审议的内容是否完整等纳入测评范围,让测评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明确“面对面”询问的满意度测评采用现场无记名打分形式进行,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同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机关量化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或主任会议定期听取满意度测评情况。

  “满意度测评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报告和初审意见的评价,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效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问题整改、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重要措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办法》,组织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打分,以测促改、以评促干,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改进作风,助力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效,真正实现人大监督“四个满意”总体目标。


编辑:王紫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