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祭扫·绿色清明”倡议书

时间:2024-04-03  来源: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办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祭奠逝者、缅怀先人的重要传统节日。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清明的良好氛围,机关文明办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过“绿色”清明

  摒弃传统祭祀陋习,提升文明素养,采用鲜花祭祀、植树追思、敬献鲜花、清扫墓碑、踏青遥祭和网络祭奠等绿色、安全的祭扫方式寄托哀思,以更加绿色健康、低碳文明的方式追思故人,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二、过“安全”清明

  树立安全祭扫理念,增强风险防控意识,科学合理安排,错时错峰祭扫。防范火灾隐患,不在墓地、林区等易引发火灾场所吸烟、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不在城市道路、桥头、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祭品,共同营造安全、绿色祭扫环境。

  三、过“文化”清明

  树立优良家风,注重文化精神传承,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讲述先人故事、撰写缅怀文章和重温家规家训等活动来怀念逝者、启迪后人,培育家庭美德,涵养良好家风,营造文明社会新风尚。

  四、过“红色”清明

  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请机关干部职工积极登录中华英烈网开展“云祭扫”活动,通过网上献花、点烛、留言等多种形式祭奠英烈英灵,颂扬英烈丰功伟绩,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前行力量。

  我们要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新风的先锋模范,要带头推进移风易俗,主动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监督和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倡树清廉节俭文明的祭扫新风。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用实际行动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机关文明办

2024年4月3日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