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 加强对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监督

时间:2026-06-23  来源:法治日报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纵深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起草考量、特色亮点进行介绍。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吴文毅在接受采访时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就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决定,对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意义重大、正当其时。

  为确保《决定》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制约河南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堵点卡点问题,对标对表国家最新政策文件,聚焦公平竞争、市场监管、要素配置等重点领域,在制度设计、规则标准、监管要求等方面靶向施策、精准发力,让《决定》真正成为破壁垒、畅循环、优环境、促发展的“法治利器”。

  在破除市场壁垒,打通堵点卡点方面,《决定》明确,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国家市场退出机制,健全信用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夯实市场运行制度根基。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明确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严厉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探索新业态监管模式,持续规范涉企执法。

  在激励约束方面,《决定》明确,完善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创新、干事创业,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对地方保护、“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予以重点整治,着力整治怠于履职、以权谋私、推诿扯皮等问题,强化追责问责,推动以优良作风保障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加强法治保障方面,《决定》明确了全省各级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定责任。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实际需要,加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信用建设、文旅融合、大数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立足本地实际,按照立法权限,开展“小快灵”立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修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配套的政策和规则,及时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设置市场壁垒、指定交易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内容的制度措施。

  《决定》还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监督,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建设、优化运输结构、要素保障、经营主体权益保障、规范涉企执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有效实施,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法治日报 记者 赵红旗)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