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人大:人大代表“零距离”参与涉诉纠纷调解 构建基层治理“枫桥经验”新模式

时间:2025-06-19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宋向乐 通讯员 刘广涛 贾向阳 杨浩)“现在双方签字确认,调解款项当场转账!”5月23日上午,在濮阳市中级法院示范区法庭会议室,市人大代表宋丽萍见证了一起涉及五方利益主体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达成和解。这是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推动“人大代表+法官”协同解纷机制的一个缩影,也是该市以法治思维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生动实践。

  从“单一司法”到“多元共治”的治理升级

  “该案涉及国有房屋租赁利益问题,诉前就有信访反映,若不能调解可能衍生多起诉讼。”示范区法庭承办人贾向阳介绍,在市人大代表参与下,原本复杂的纠纷通过多轮庭前调解实现“一揽子解决”。这种模式源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5月出台的《关于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通知》,该机制明确将涉民生、执行、信访及重大复杂案件列为重点邀请范畴,通过“科学定案+精准派单+协同解纷”三步法,实现司法专业优势与代表群众工作优势的有机结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在批示中指出:“法院主动邀请代表参与解纷,是司法实践与代表履职的有益尝试,人大机关要全力支持。”这一表态背后,是濮阳市正在构建的“党建引领、法治保障、代表赋能”基层治理新格局。据《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护航基层高效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显示,该市已建立由邵景良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将“护航基层高效能治理”列为五大专项行动之一,人大常委会机关协作法院每名法官邀请代表参与2-3起案件化解,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矛盾化解中的“人大智慧”

  5月22日下午,台前县市人大代表乔明振工作室里,另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正在进行。法官助理王雪贝与乔明振代表“分工协作”:法官负责法律释明,代表侧重情理疏导,最终促成双方当场履行调解款项。“这种‘法律+人情’的调解方式,让群众更易接受。”乔明振代表对法院“送法下乡”的做法连连点赞。

  回溯这两起案例,共性在于人大代表的“桥梁作用”。在民终1152号案件中,宋丽萍代表利用其群众工作经验,针对次承租人的顾虑逐户沟通,最终打破调解僵局;而在民终1198号案件中,乔明振代表凭借属地优势,协助法官查明房屋实际使用情况,为调解方案提供很大帮助。

  无独有偶,在张某某与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主张2008年陈某某向其借款7万元,仅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尚欠本金及利息共计22万余元未偿还。该借贷纠纷长达二十年,双方对于已还款项的性质及剩余借款本息金额争议较大。市人大代表翟冠营受承办法官杨浩邀请参与调解。翟冠营提前查阅证据材料,与承办法官深入沟通,了解案件焦点。在调解现场,他凭借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对群众心理的深刻理解,从情理角度出发,为双方提供调解思路,劝导双方权衡利弊、互谅互让。最终,张某某同意陈某某两年内分期偿还其10万元借款本息,一起持续近二十年的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而在原告某公司与被告马某某、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被告的餐厅供应啤酒,并约定根据销售数量给予返利。后餐厅经营不善注销,下欠货款及返利款经催要未果诉至法院。因餐厅不再经营,取证困难,案件处理难度较大。市人大代表寇艳丽受承办法官艾海宏邀请参与调解。寇艳丽了解案情后,与艾海宏一同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从行业规范和商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劝导,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得失,引导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在还款数额、期限、支付方式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代表参与不是‘陪衬’,而是深度介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于俊生介绍。根据了解,承办法官应提前向代表提供案情摘要、法律依据等材料,调解中实行“法官释法+代表说理”双轨模式,事后将解纷效果纳入代表履职评价体系。这种“全流程嵌入”机制,让代表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从“个案突破”到“体系构建”的治理进阶

  濮阳市的探索并非孤立。在《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中,“健全监督机制”“凝聚治理合力”被列为重要章节,明确要求“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协同,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而专项行动方案则进一步细化为“完善法治保障、深化监督实效、激发代表活力”三大板块,其中“推动人大代表进网格”“加强代表能力建设”等举措,为代表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制度化路径。

  除了制度保障,濮阳市率先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设立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室。这一平台不仅拓展代表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的广度与深度,同时扩大了司法机关联络代表渠道。市法院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邀请代表参与解纷至少实现三重价值:一是通过代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借助代表资源突破调解瓶颈,三是将司法案例转化为普法教材。在5月23日的调解现场,就有群众感慨:“人大代表在场,我们更信得过。”

  这些工作创新正在产生辐射效应。目前,濮阳市已在代表联络站增加代表调解职能,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形成互动;将代表参与解纷纳入“如我在诉”典型案例评选,形成正向激励。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孟福堂介绍:“下一步,我们将把‘人大代表+法官’机制与人大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网格治理结合,打造具有濮阳特色的基层治理法治样板。”

  矛盾化解与民生改善的双向奔赴

  “这场调解不仅救了我们,也救了整个商场。”民终1198号案件中一位商户的获得感直接体现了治理效能。代表参与调解能够加强案件审理,该案二审用时33天,以最小代价化解了潜在的10余起诉讼风险。该商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以本案调解方案为范本,与其他欠租商户协商解决方案。

  这种变化源于治理理念的转变。4月28日,濮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申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院申诉信访工作提出紧扣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能力等四个方面10项问题清单,明确要求法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等第三方参与调解,提高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公信力和实效性。从“坐堂问案”到“上门调解”,从“司法独唱”到“多元合唱”,濮阳市通过制度设计让代表成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正如邵景良主任在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上强调的:“要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从法庭会议室到代表工作室,从专项行动方案到人大常委会决定,濮阳市正以人大履职“微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大提升”。当人大代表的身影出现在调解现场、网格深处,法治的温度便真正触达了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厘米”,为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