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合理补偿机制 《河南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迎“二审”

时间:2025-05-27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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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来看看“二审”有哪些变化?

  聚焦“职业培训问题”

  一审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职业培训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建议增加职业培训的实施和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内容。

  为此,《条例(草案)》增加一条内容为:“职业培训可以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同时,《条例(草案)》增加一款内容为:“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保障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依法开展职业培训。”

  聚焦“职业教育教师任职资格及学生规范问题”

  一审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条例(草案)》“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一章中,缺乏对职业教师任职资格和职业学校学生规范的规定,建议增加相关内容。

  为此,《条例(草案)》增加两条内容为:“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达到相应的技术技能水平”“职业学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

  聚焦“职业教育经费保障问题”

  调研中,有单位提出,实践中我省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另外,存在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得不到合理补偿,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为此,《条例(草案)》增加了“建立与财政拨款、资助水平相适应的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合理补偿机制”等内容。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