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屏障
时间:2025-05-21 来源:《党的生活》2025年第5期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近年来,河南坚持“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司法保护机制,全方位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全面加强联动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黄河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等方面加强协作,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出台,为加强境内黄河流域各地协同立法提供了更为具体、可操作的法规依据。
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作为谋划发展的基准线,沿黄各地市(区)协同制定关于黄河(河南段)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结合实际做好执行工作,凝聚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推动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新格局。以河湖长制为统领,协同开展定期生态法治巡查监管、行政执法、评估督查等工作,构建多元对话交流机制,组织开展各级河湖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各级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协助执法行动,集中力量破解该领域执法难题。运用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手段推动节水工作创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升河湖管护质效。探索建立跨区域、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在黄河流域开展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生态优势地区做好生态利用文章,把生态财富转化为经济财富,推动自然资本大量增值,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增长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加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法治化、长效化,通过出台属地黄河流域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专项规定,明确治理主体和治理要求,构建乡村环境信用评级等激励机制,提升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和实际效能。同时,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专项宣传、针对性培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压实城乡生态环境治理一体联动责任。
法治赋能,进一步做实做优生态环境综合司法保护
河南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不断优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河南沿黄各地市(区)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令、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替代修复、第三方治理等多样化的责任承担方式,增强环境司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注重环境司法经验总结,遴选精品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庭审直播、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宣传,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故事。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损害黄河流域文化遗产等行为的监督惩戒作用。大力推动跨区划检察诉讼,合力打击黄河河道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沿黄各地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黄河河务部门持续加强协同配合,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织密织牢惩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违法犯罪行为的法网,尤其要强化跨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避免实践中因执法司法机关配合不到位而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河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与更多邻近省份法院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抓住合作重点,提升协作成效,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立足省情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的特殊性进行调研,与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及黄河河务等部门沟通协作,集中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资源案件,努力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多元参与,持续完善生态保护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这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充分发挥法治在实施重大国家战略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大创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体系的实践探索力度,持续完善多元参与的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充分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互相促进的多维力量,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河南沿黄各地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制度供给,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引导和保障排污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的适度调节。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参与机制,通过网站、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开展知识竞赛、实地送法下乡进企、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在人流量大的街道、广场、集市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摆放展板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公众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的认知和参与度,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注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引进,加大该领域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加强有组织项目的提炼和布局研究,结合本地该领域的科技创新需求和优势,推动高校调整优化生态环境资源类学科布局,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和协同育人项目,培养具备开拓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通过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努力形成“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社会参与”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大协同格局,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
扩大“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品牌效应,厚植法治文化土壤
河南牢记领袖嘱托,紧扣“国之大者”,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系统谋划,高标准建设“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用法治文化滋养、匡正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实践。
充分发挥“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品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文化与黄河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党建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文旅项目中,扩大普法效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扫黑除恶、禁毒、防诈骗等内容融入“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普法宣教活动,着力提升“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内涵品质,讲好黄河法治故事,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将其打造成更深厚、更具特色、更有影响力的全国法治建设亮丽品牌。加强多层级多部门协作,鼓励相关行业、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热心人群积极参与,着力把黄河流域(河南段)丰富的文化和生态资源打造为彰显文化自信、法治自信的重要旅游带和“法润黄河”景观带。构建多元化激励机制,动员社会资本积极投入黄河(河南段)文化遗址保护,共同推进法治文化宣教全面发展。总结“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经验,推广应用到“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大运河法治文化带、长征法治文化带、淮河法治文化带”建设中,形成河南法治文化宣传的规模效应。
(作者:邓小云,系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编辑: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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