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人大:“人大代表+民间调解”奏响基层治理乐章
时间:2025-05-1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紫仪 通讯员 雷召伟)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县乡人大代表是直接参与基层治理的亲历者,是人大在基层工作的“神经末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中最具体、最现实的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临颍县人大在创新履职方式、拓宽民主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不断探索新路径,通过构建“民间调解”机制,以人大代表深度参与基层治理为核心,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田间地头、“民情夜事”,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提供了鲜活样本。临颍县100余人的民间调解员库中,人大代表作为常驻民间调解员在社会威望类一列占比超过55%。
从“民间调解”到“规范治理”
为助力解决村社区普遍存在的、现行法律法规又尚无明文规定且当事人双方书面和影像证明较少的矛盾纠纷,临颍县人大坚持在各乡镇(街道)人大推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行人大代表参与民间调解机制。通过发挥多元治理力量,组建一支由人大代表、法律专业人员、老党员、老干部构成的民间调解队伍,同时按照“一事项一专班”原则成立动态工作专班,助力推动村社区疑难治理问题及时、就地化解。
2024年12月7日在大郭镇某村村委会的院子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民间调解现场会”圆满落幕。此次调解的焦点是某村两位村民对17平方米宅边地的权属争议。前期,村委会介入调解,经走访周边邻居及调查后,发现双方确实存在调换土地事实,但因历史久远,且书面证据缺失,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始终悬而未决。此次调解会前,民间调解组和工作专班就纠纷事项联合开展调研走访,听取村委会、周边群众的意见建议。调解会现场,人大代表与律师、“爷们”一起,不仅用民音土话讲好法理情,还利用村规民约机制逐步推进调解工作。经当事方陈述、工作专班汇报调研情况、当事方现场辩论、民间调解组不记名投票等环节,最终经调解组裁决,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将这块争议土地的使用权交村委会所有,成为村民共建共享的“谦让园”。
从“代表表决”到“基层解题”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人大打破传统履职模式,以“民间调解”为纽带,将代表履职场景从会场延伸到田间地头,构建起“前置调研、现场调解、后期监督”的完整链条。“有人说人大代表就是‘会上举手、发言、表决’,实际上我们有更加广阔的履职平台,民间调解员的身份更是让我的履职实践融入农村基层治理中”。谈及“民间调解”机制,已连续参与两次调解案的人大代表晁培深有感触。
人大代表选自人民群众,熟悉民间事务,代表人民利益,具有一定的社会威信。临颍县80余人的民间调解员库中,人大代表作为常驻民间调解员在社会威望类一列占比超过75%。民间调解”发起后,这些人大代表通过民间调解机制,公平公正地进入“民间调解专班”,在调解前下沉听民情、访民需,在一线感受矛盾焦点,全面掌握一手资料。“在调解现场,人大代表就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村规民约、群众共识等进行商议,形成“民间调解”方案,进行不记名投票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形成裁决意见,并当场告知当事双方。
从“握手言和”到“基层治理”
“‘民间调解’的最终目的是将‘口角之争’转化为‘握手言和’,推动矛盾纠纷以合理、合法、合情的方式得到解决。在调解过程中特别安排人大代表以‘民间调解观察员’的身份进行全程监督,以维护调解的公正性。代表的履职参与有效推动了‘民间调解’裁而有决、决须有果。 “民间调解”机制的创新之处在于它不仅仅依靠行政或司法途径,而是将法律原则与民村习俗有机结合,构建了一个群众说事、律师释法、代表说理、“爷们”说情的多元化共治体系,体现了法治、德治、自治的深度融合。
人大代表参与民间调解机制推行以来,临颍县城关街道的“涛哥说事”、大郭镇总结出的“四个三”工作理念等典型做法,生动诠释了人大代表的责任与担当,成为助力基层治理、邻里矛盾化解,社区和谐稳定的一道靓丽风景,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激活了基层民主的深度参与活力。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