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人大:停车立法 书写为民服务新答卷

时间:2025-04-03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宋向乐 通讯员 申敬达)2025年4月2日,《濮阳市停车管理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民生为本位,回应百姓关切,通过规范城市停车管理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构建便捷、有序、智慧的停车新生态,践行立法为民的初心宗旨。

  ‌听民声聚民智,立良法解“停”忧

  《条例》的诞生,源于对民生痛点的深切回应。

  “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绕三圈,愣是找不到一个车位!”这曾是濮阳人民出行的“心头病”。据了解,濮阳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超30万辆,停车泊位19万个,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市民对“抢车位”“乱停放”的抱怨不绝于耳。

  为系统性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近年来,濮阳市通过盘活机动车停车泊位存量资源‌、规范管理服务等多维施策推动综合治理,但仍存在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公共停车泊位缺口较大、管理有待加强规范等问题,需要地方性法规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同时,多名人大代表就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民生关切,依法履职作为,经市委研究同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濮阳市停车管理服务条例》列为2024年度立法审议项目,以法治方式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

  停车事关千家万户,与每一个市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通过网络调查问卷方式公开征求群众对停车管理服务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法规草案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就法规重点问题研究论证,先后收到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立法联系点、法律专家及普通市民的百余条建议。共享停车、临时停靠等“金点子”均被写入《条例》,真正实现“群众需求就是立法导向”。

  ‌寓管理于服务,彰显为民情怀

  《条例》秉持立法为民理念,立足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规范停车管理手段,设定共享停车、临时停靠、免费停车等一系列惠民便民措施,寓管理于服务,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停车需求,回应民生关注、以法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

  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是保障城市交通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条例》加强规划引导,对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及原则进行了规定,要求制定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和建筑物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明确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要求,通过统筹规划建设、扩大停车设施增量,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条例》全面规范停车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和智慧停车服务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以智慧化手段提升停车效率;明确机动车停放收费定价原则,细化停车设施管理服务规定和机动车停放者行为规范,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停车服务质量。

  为了更好回应群众关心关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条例》针对学校、幼儿园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停靠区;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放专用停车场,实行错时、限时共享停车;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管理的停车设施免费停车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医院、景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配建的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小时,以更多便民、惠民、利民服务措施回应百姓需求,凸显我市特色,厚植为民情怀。

  ‌注重柔性执法,传递法治温度

  近年来,公安机关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推出多项柔性化、人性化执法举措,避免简单地“一罚了之”。《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行柔性执法,通过在罚则部分设置“责令限期改正”前置措施,变“严罚式管理”为“容错式服务”,促进行政机关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动执法更有温度,为民服务更有厚度。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意见》‌,加强对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车泊位设置与管理等重点条款的执法检查,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写好立法“后半篇”文章,为构建“法治保障、科技赋能、全民参与”的现代化停车治理体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立法缓解城市停车难题贡献更多“濮阳智慧”。‌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