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 以“小网格”构建社会精细化治理“大格局” 濮阳为基层治理立法

时间:2024-08-03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宋向乐/文图 贺志泉/视频 席茜/主持)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出台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亮点特色?会议期间,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莉荣做客省人大融媒体中心演播室,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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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莉荣做客省人大融媒体中心演播室

   问:《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这次二十届三中全会又专门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重要改革部署。

  近年来,濮阳市统筹基层治理工作,推动工作力量在网格内聚合、工作职责在网格内落实,“党建+全科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获全国推荐,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网格划分有待规范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法治化手段予以解决。2023年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基层治理”立法权限,为我们开展立法提供了依据。

  中央有政策,法律有规定,现实有需要,人大就要有行动。为此,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市委意图,在新立法权限内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决定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切入点,聚焦主要问题,总结固化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设区的市率先开展基层治理立法领域探索。

     问:《条例》的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条例》是我省设区的市在基层治理立法领域的首部法规,省人大各级领导广泛关注,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精心指导。濮阳市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立法汇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先后4次赴市内外实地调研,5次征求意见,7次集中修改,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理念,创新“开门办会、开门立法”方式,一审期间,全省首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邀请人大代表和公民代表下沉至基层一线、村(居)网格,面对面听取群众“沾泥水”“带露珠”的意见建议,并就地分组审议,真正做到会议沉下去、质效提上来。这个做法被人民日报、全国人大网等多家中央媒体宣传报道。

  问:《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色是什么?

  《条例》采用“小切口”立法方式,共二十九条,不分章节,主要围绕政府和部门职责、网格划分标准和事项范围、网格队伍建设、网格事项处置流程及保障措施等重点问题进行规定。

  特色主要有: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坚持党委领导原则,要求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二是落实基层减负。要求网格事项实行清单制和准入制,从立法上保障“为车减负”“为马赋能”。三是推进“多格合一”。要求各类网格进行整合,并建立全市统一、共享共用的信息平台,保障“一张网”横到边、纵到底的“大治理”体系。四是强调多元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组成网格服务团队,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新格局。

  问:《条例》的意义是什么,今后打算如何贯彻实施?

  聚焦“小网格”开展立法,对规范我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出台后,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一是加强宣传落实,开展学习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印发贯彻实施通知,确保法规落地见效。二是开展执法监督。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监督,确保法规执行到位。三是适时开展评估。加强法规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适时开展立法“回头看”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基层治理水平贡献更多濮阳力量。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