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南拟立法健全城市内涝防治体系

时间:2024-08-02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康亚飞

  7月31日,《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有哪些重点值得关注?

  科学规划建设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安排设施建没与改造。一是规定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防洪规划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并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二是要求市、县级政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组织编制年度建设改造计划,统筹新区开发和建设、城市更新,合理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健全内涝防治体系

  为有效治理城市内涝,一是对雨水源头減排、防倒灌装置、除涝泵站等内涝防治设施或者措施,以及容易积水的城市隧道、地下空间等场所的人员疏散和逃生通道等,作出明确规划要求。二是规定易发生城市内涝的地区应当按照安全、系统、高效、生态的原则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三是规定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划定中高风险区域,绘制风险图,在易涝点等重点部位设置积水深度监测与预警信息显示设施,监测预警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加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

  为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一是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确保污水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安全高效,污水水质排放达标,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污水管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管理。二是要求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工业生产、生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水源热泵以及建筑施工等领域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推进污泥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污泥作为污水处理伴生物,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是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应当同步确定污泥处理处置方案,并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二是鼓励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的前提下,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在土地改良、园林绿化、建筑材料、新能源利用等方面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污泥衍生产品,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编辑:王紫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