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大:出台全国首部省级高标准农田建管条例

时间:2024-04-10  来源:“甘肃人大”微信公众号

  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国家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全国首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省级条例。

  《条例》综合分析全省耕地质量自然禀赋基础较弱、抗灾能力不强等问题,注重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进一步规范了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建设用地、资金保障等内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孙先东:【“通过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孙先东说,《条例》是我省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具体举措,更是加快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大力推进我省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甘肃贡献。”】

  《条例》着力体现甘肃实践特色,对近年来各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创新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提炼总结,将一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使法规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孙先东:【“针对我们省水资源短缺这一实际,我们在《条例》中补充了高效节水灌溉的规定。对于推广滴灌、喷灌、管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以及水资源短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措施等内容,都在条例中进行了体现。”】

  《条例》明确了分区分类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要求。规定,河西及沿黄灌区重点推行小块变大块、分散变集中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模式,突出以水定地、合理配置水土资源;丘陵山地区重点推行整山系、整流域高标准梯田建设模式,突出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陇东旱塬区重点推行集中连片旱地高效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模式,突出平田整地和蓄水增肥。

  为增强执行的刚性和约束力,《条例》还增设法律责任条款,进一步强化对在高标准农田区域内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作用,以法治力量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断夯实富民兴陇底盘根基。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