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人大:人代会首次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4-02-23  来源:海宁市人大网

  今年以来,浙江省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顺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要求,守正创新推进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迭代升级,在全省试点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在人代会上作出生态文明建设决议,把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相结合,在全面提升人大生态文明监督质效上积极探索、生动实践。

  一份酝酿已久的大会报告

  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有效衔接,在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和“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首次审议全市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两院”同步在工作报告中作专章阐述。

  提质升级“常委会+人代会”的“双审议”报告制度,将报告主体从政府拓展到“一府两院”,报告内容从生态环境延伸到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从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扩大到“两院”和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并同步一体化推进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制度实现全覆盖,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体系,形成全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格局。

  会议期间,还组织与会代表通过“海宁人大钉”对2023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在全体会议上向代表进行通报。

  一场别出心裁的专题审议会

  “建议要精准出台政策,加大绿色能源利用,加快经济绿色转型。”

  “在节能降耗方面,建议大力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会议期间,为进一步提高审议质效,专门举行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审议会,对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进行重点审议。

  会上,海宁市政府副市长陈华就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口头报告,来自各代表团的12位人大代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存在问题、群众感受度等,提出意见建议18条,生态环境、发改、住建等17位政府职能部门“一把手”就有关问题作出积极表态回应。

  对于本次会议的审议情况,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将梳理形成专题审议意见,以“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形式交市政府办理,办理结果按要求反馈各位代表。

  一个恰逢其时的决议

  “反对没有,弃权没有,一致通过!”2月6日,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姚敏忠宣布。

  当天,参加大会的295名人大代表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议》,以法定形式和法定程序凝聚起助推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决议主要围绕生态环境、生产方式、生活空间等方面系统谋划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聚焦决议提出的目标任务,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将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以集成的制度、规范的流程、扎实的推进,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体系,形成全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格局,以生态监督之效,助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也为全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提供经验和样本。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决议要求,将每年确定监督重点,实行一年一主题、年年持续督。以监督决议执行为抓手,把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制度贯穿于人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的全过程,推动报告制度实施与检查监督、视察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相统筹,推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同时,还将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常态化听取民情民意;依托数字赋能,用好“潮城绿盾”生态监督数字化场景助力人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强化人大决议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和评价工作,做好报告制度的“下半篇”文章。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