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人大:“小快灵”立法为生命护航

时间:2024-01-10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2023年第24期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决定》已于2023年7月27日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盐城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一件法规性决定、第一件“小快灵”立法。

  “去年我们在人代会上提出了建议,今年市人大就立法了,没想到这么快,我真的非常高兴,很自豪,这是人大在为民办实事,今后我将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得知自己提出的建议得到落实后,盐城市人大代表、东台义工联合会会长葛敬军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立管用之法:“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今年5月22日上午,盐都区龙冈镇卫生院内一中年职工突然心跳骤停,危急时刻,医护人员取用AED实施辅助心肺复苏,后又进行除颤,最终使该职工转危为安”。盐城市盐都区红十字会秘书长王金海在现场目睹了这一切,他激动地说,“我非常赞成市人大在这方面开展立法,这个切入点虽小,解决的却是‘人命关天’的大问题。”

  王金海所说的AED就是自动体外除颤器,这是一种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便携式急救设备,非专业人员接受一定培训后就能掌握使用方法,在必要时为患者提供紧急现场救护,被誉为“救命神器”。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荣说:“必须坚持为人民立法,立管用之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贴近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开门立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小快灵”立法工作全过程

  “小快灵”立法切口小、条文少,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少环节,降低要求,相反,可以根据自动体外除颤器平时关注的人较少、开展这项立法专业性较强等特点,积极探索实践,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丰富公众参与形式,让立法更好回应人民诉求,体现人民利益。

  在草案起草前、草案形成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前,三次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开展线上问卷调查,针对社会公众和医务人员两类不同群体设计不同内容的问卷,利用疫情防控相关平台开展调查,进行分析梳理。

  “我们把这个草案公布在大厅显眼位置,来这里办事的人都可以提意见,同时组织医务人员、律师、镇司法所同志学习研究,请他们提出意见,有几位同志马上参加座谈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射阳县合德镇人大主席刘皓热情地向大家介绍。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看现场,问需求,听意见,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协商,并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创新赋能:以工作机制创新促立法质量提高

  根据“小快灵”立法的特点和规律,把创新工作机制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路径,把准方向,提高效率,增强合力,以高质量立法保障人民利益。“四双”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双组长”领导机制提供了组织保障。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双组长”,负责决定草案起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早形成共识。

  “双主体”运作机制发挥了各自优势。人大相关委员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分头起草框架结构、重点内容,修改形成一个框架结构,在此基础上会商提出草案稿,实现“双向奔赴”。

  “双向协作”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两个起草主体既独立运作,又双向合作,既分头组织实施,又保持密切沟通,资料共享、经验分享,共同组织相关调研、征求意见等活动。

  “双条线”预审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个决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一次审议即交付表决,因此,提前2个月就将决定草案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预审议,修改完善后商请省人大相关委员会预审查,既保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次审议通过,又为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打下坚实基础。

  “这件地方性法规坚持实用管用原则,抓住核心条款,最大的着力点就是解决‘不能救、不会救、不敢救’的问题。”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敦说。

  围绕“不能救”的问题:通过明确实施主体和经费保障,把设备配起来,避免遇到突发情况需要实施紧急救护时没有急救设备的尴尬。同时通过强化维护管理,保证设备能正常使用。

  围绕“不会救”的问题:通过强化宣传培训,让更多的人掌握AED使用方法,如果碰到需要帮助的人,就能从“旁观者”及时变成“施救者”。

  “不敢救”也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为此,决定明确:因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实施紧急现场救护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规定从法律层面解除施救者的后顾之忧。(文/通讯员 曹子洪 记者 江珊)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