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人大:助力检察公益诉讼 唱响长江高水平保护之歌

时间:2023-10-20  来源:宜昌市人大网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省区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宜昌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开启了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长江、护航流域治理的公益诉讼之路。2019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将“湖北省长江宜昌段码头水污染”问题线索,逐层交给宜昌市。2023年10月11日,我国首艘氢燃料电池动力示范船“三峡氢舟1”号在宜昌首航。

  作为长江中游的起点,长江重要的生态屏障,习近平总书记长江大保护的立规之地,宜昌市从经历污染治理问题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到“三峡氢舟1”号在国家级媒体竞相亮相,宜昌市长江码头船舶污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400万宜昌人民肩负起了“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重大政治责任,唱响了长江高水平保护之歌。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更高期许和要求。近年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职权,聚集人大代表作用,助力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船舶污染治理等涉长江流域治理公益诉讼案件1566件,长江干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率提高到100%,并稳定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守护了宜昌境内232公里长江岸线的安澜好风光。

  创新品牌背后的四梁八柱

  2023年10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从全省302个项目中脱颖而出,被评为“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

  品牌的背后,全市各级人大强化“上游”担当,发挥立法+决定的优势,构筑起全市公益诉讼的四梁八柱,坚决落实依法治江的人大责任。

  黄柏河是宜昌市境内的长江一级支流,承担着200万人饮水、100万亩农田灌溉的重任。为保护好这条全市人民的母亲河,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实施的湖北省首部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构建法治保障顶层设计,推动流域保护“有法可依”。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对黄柏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流域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了黄柏河流域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有法可依。条例实施以来,黄柏河流域内的夷陵区、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围绕黄柏河保护,先后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办理案件60余件,其中1件案件获评长江三峡流域司法治理十大典型案例,黄柏河流域2022年Ⅱ类水质达标率98.21%,较2017年上升26.56%。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具有注重顶层设计的特点、凝聚上下共识的优势。近年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关于大力推动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决定》,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法治保障。2017年11月,猇亭区人大常委会就做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在全国县(市、区)中尚属首例,从2018年至今,猇亭区人民检察院立办涉及长江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8件。

  位于三峡工程坝上库首的秭归县,为切实肩负保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确保一库清水永续东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在全省开创地方人大作出支持检察建议工作决议的先例,在全省首创“检察监督宣告”制度,为公益诉讼诉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助力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强化监督三峡水库秭归段污染防治和长江沿线库岸治理。

  点军区依江而立,山环水绕,长江岸线36.9公里。点军区人大常委2020年做出的《点军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实施以来,点军区人民检察院以办理长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主攻方向,突出办理公益受损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复杂案件,办出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长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养殖废水污染长江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给予高度评价。

  久久为功方能不负嘱托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长江,首站宜昌,对宜昌长江大保护寄予殷切期望。同年6月,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报告,监督支持宜昌检察系统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成立公益诉讼部,夯实公益诉讼工作基础,完善公益诉讼的运作机制,办理一批有影响的长江保护、流域治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实现了从试点起步到初见成效的历史转变。

  不负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答好建设长江典范城市答卷的人大答卷,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2023年,宜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再次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重要监督议题。6月28日,在听取和审议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后,委员们以高票表示对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表示满意。

6月12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前往长江临江坪锚地,查看了长江船舶待闸现场、待闸船舶污染物交付情况,详细了解宜昌检察机关推动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情况。 

  不负嘱托的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动真碰硬。为了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能,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市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同时进行,一体推进。针对当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交办宜昌的船舶污染案件整改落实,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率调研组,前往临江坪锚地,查看了长江船舶待闸现场、待闸船舶污染物交付及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详细了解了宜昌检察机关推动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情况,着力助推解决好全市行政公益诉讼相对薄弱的问题,努力实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最佳司法状态。

  掌握一线情况,摸准真实问题,方能有效监督,真正支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县市区,先后听取了当阳、枝江、远安、伍家、点军、葛洲坝6家地方检察院,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自然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通知,市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益人士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6月7日,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检察公益诉讼调研座谈会,将检察院、行政机关、公益诉讼被告方等召集一堂,通过解剖麻雀,听取分析长江流域治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一步把握和寻求公益诉讼的重点难点突破点。与此同时,听取和收集了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市中院、市公安局、宜昌律师协会等单位的意见建议,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打下基础。

  不负嘱托的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全市一盘棋的谋定后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共同发力,支持生态公益诉讼走深向实,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贡献人大力量。

  追溯到我国以立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2017年,夷陵区邓村乡赵沙河因非法采砂河床遭到破坏,夷陵区区人大法制委对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实地查看赵沙河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现场修复情况和宜昌江北翻坝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废渣治理情况,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13个县市区人大调研各地人民检察院工作,都将公益诉讼作为监督重点,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兴山县、伍家岗区、五峰自治县、当阳市、宜都市、夷陵区等人大常委会先后8次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19次调研和视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涉及公益诉讼的执法检查“回头看”次及跟踪督办议案建议21次,推动以公益诉讼的司法力量,着力解决一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案件和问题,共同守护母亲河长江。

  市人大常委会的满意票,没有让市检察院放慢公益诉讼工作的脚步。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审议意见后,市检察院在7月上旬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市检察院许一鸣检察长深入长江大保护的主阵地清江沿线、三峡库区等地调研督办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按照整改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落实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实行每月一调度一分析,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

  监督中支持,支持中监督。9月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开展多轮督办、组织多方协商的努力下,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湖泊局以及各县市区财政局收到了一份来自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宜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份通知,犹如一场渴望已久的及时雨,将及时有效地解决涉及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中的损害赔偿金管理和使用问题。

  人民群众是始终值得依靠的哨卡

  近年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深化“三在三争”活动,服务保障87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在原选区原选举单位、代表工作平台和本职岗位一线,争做践行初心、依法履职和建功立业的表率。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打造保护生态环境的公益“利剑”,宜昌市各级人大代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渔洋河是五峰第一大河流,在其境内长42.7km,也是清江最下游的一级支流。1月4日,五峰自治县人大代表彭信学向该县检察院反映,县内机动车维修行业存在环境污染隐患。接到线索后县检察院对辖区8个乡镇调查核实后依法立案,通过诉前磋商、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同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与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取多方意见,共商消除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隐患的方案,凝聚履职共识。经过多方整改,该起涉及多个乡镇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案件得到有效解决,消除了渔洋河周边的污染隐患,守住了一江碧水还复来。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密切性和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的双重优势,在推动长江大保护、维护流域安全中开展叠加监督,以监督合力保障公益事业,是宜昌公益诉讼工作的探索。2022年2月10日,秭归县杨林桥镇人大代表团在县两会期间提出《关于推进养殖业科学发展的议案》,指出当地养殖产业虽然得到一定发展,但在产业结构布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秭归县检察院以此为线索在全县摸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加强将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衔接工作,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经过一年的持续用力,2023年4月,县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判令相关行政单位继续履行监管职责,推动整改落地见效,案件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和检察院再次双向奔赴,积极推动《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对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进行了系统规定,凝聚监督合力,切实、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市检察系统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检察建议公开送达、诉前磋商、“回头看”、观摩庭审等公益诉讼办案环节,发挥代表作用,深化双向互动。2021年,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该院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街办社区小区代表5人担任听证员,被监督行政机关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共同呵护清江流域安全,守牢湖北省乃至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态屏障。

  “从化工围江到江豚逐浪,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长江大保护的成果,公益诉讼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将鼓励着我与检察机关双向发力,立足岗位,发挥优势,积极投身到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 3月1日,受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宜昌市人大代表王桂蓉全程观看“守护一江水,绘就新画卷”——长江三峡流域司法治理十大典型案例颁奖仪式发布会后,在人大代表履职笔记上写下了自己的心声。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