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红树林保护修复显成效 三年多增加面积逾81公顷

时间:2022-07-30  来源:中国人大网

  7月2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三年多来,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意见整改基本完成。

  红树林被称为“海洋卫士”和“消浪先锋”,保护红树林资源,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抵御海洋自然灾害、改善沿海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西红树林总面积达9412.11公顷,占全国的34.7%,居全国第二位,分布在北海、防城港、钦州3市。

  《条例》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今年3月至7月,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小东为组长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奔赴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及其所辖6个县(区),深入4个保护区(保护小区)、6个修复现场,对《条例》实施情况首次进行检查。

  王小东介绍,根据2019年红树林资源和适宜恢复地专项调查结果和“国土三调”成果,今年6月底红树林面积比2018年底增加了81.77公顷,在全社会共同保护下,红树林面积实现自然稳定增长。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区累计新增营造红树林224公顷(年限尚未达到国土变更调查标准,暂未变更为红树林湿地)、修复现状红树林588公顷,占补平衡异地补种红树林7.23公顷。

  《条例》实施以来,全区累计投入红树林日常巡护管理和营造修复工作经费约7亿元。建设广西红树林监测与管理平台,实施红树林常态化、网格化巡护监管模式,将红树林范围按市、县、乡镇、村屯划分为不同层级的网格进行全方位监管巡护。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采用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此外,我区积极开展红树林良种繁育研究,已成功培育出桐花树、红海榄等多个品种的红树林种苗,为红树林保护修复提供了有力支撑。北海市委托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进行红树林鱼藤生物防治实验项目,成功防治鱼藤15亩。

  王小东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生态环保意识淡薄,违规施工致红树林大面积受损典型案例”和“红树林破坏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条例》实施以来,沿海三市共查处破坏或影响红树林生境问题的违法行为13起,重点查处了北海榄根红树林大面积受损案件和钦州市钦南区犁头嘴海堤一、二期加固项目破坏红树林案件,共问责28人,赔偿2410.55万元。防城港市港口区潭油红树林遭填埋案件,市长亲自研究部署,3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各地在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破坏红树林资源的现象依然存在,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亟待加强等。

  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

  1.深化思想认识,坚守红树林保护红线。

  2.强化规划引领,持续加大保护修复力度。

  3.健全补偿机制,实现保护与生产协调发展。

  4.加强监管执法,形成红树林资源保护工作合力。

  5.抓紧修订法规,为红树林保护修复提供保障。

  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在保护的同时更好地利用红树林资源?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组会议上,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李朝辉委员建议:要督促和推动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压实工作责任,拿出有力举措,以重点带动全面,切实提高对红树林资源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覃天卫委员建议:自治区林业部门要加大对相关市县指导督促工作的力度,使之尽快出台保护规划,设立红树林保护小区。

  李彦平委员建议:在沿海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项目建设上要超前优化有关规划,尽量减少人工采伐,最大限度减少对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破坏。要加强普法宣传和科普宣传,提高沿海地区群众保护红树林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邓军委员建议:要进一步推动蓝碳交易,让生态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