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九龙治水” 开封或将为河畅波清立法

时间:2021-07-27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谭敏/文 高利国 王正星/图)开封市素有“北方水城”之称,河流、湖泊较多,水域面积较广。7月27日,《开封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

会议现场

河湖保护与管理对开封城市形象、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关系密切。制定一部综合城乡、覆盖全境、可操作性强的河湖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有利于更好保障河湖防洪、排涝、供水功能,维护河湖健康,营造清洁优美的水环境和水景观,保护历史悠久河湖文化,实现开封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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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河湖管理体制 推动解决“九龙治水”的局面

为统一和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河湖实施管理、执法的责任,《条例(草案)》规定,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把社会单位管理的河湖纳入统一行政管理,对龙亭湖、包公湖、铁塔湖、金明池、黄龙湖、咸平湖以及景区、院校等单位管理的其他河湖,规定了管理单位应当做好水系水域、水工程及设施的管理养护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责任。

突出强调河湖保护管理基本职能 夯实政府和部门职责

《条例(草案)》增加规定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乡河道建设标准,履行非河湖工程建筑物和设施运行安全监管,开展淤积情况监测、编制河湖清淤疏浚年度计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的内容。规定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施城市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河湖生态林带、收集处理城乡污水、治理黑臭水体和河湖保洁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利用并重理念 拓展河湖功能

《条例(草案)》规定,河湖保护与管理应当优先保障防汛排涝功能,同时保护水体水面、岸线景观绿化、湿地、野生动植物、植被土壤、地形地貌等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水系格局及沿岸特色建筑物、构筑物、历史遗迹等开封城乡历史文化元素。《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在保障河湖安全、农业灌溉的基础上,结合河湖工程整治促进美丽开封、美丽乡村建设,并采取措施拓展河湖的社会服务功能,满足城乡居民休闲、健身、娱乐、旅游等需求。

与保护开封历史文化相衔接 引进和实施水文化保护

《条例(草案)》专门规定了水文化专项名录制度,要求制定大运河、黄河故道、广济河、州桥等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河道以及桥、闸等水工建筑物、构筑物和遗址的水文化专项保护名录;在城镇和其他具有人文历史的河湖发掘、保护和展示河湖历史文化和沿线历史文化遗存。


编辑:谢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