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嵩山山脉生态保护条例》的议案”(002号和019号)

时间:2021-05-2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5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书面听取河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郑州市代表团徐亚平等12名代表和开封市代表团程玉旺等13名代表,所提“关于制定《嵩山山脉生态保护条例》的议案”(002号和019号)中提出,嵩山山脉是河南境内珍贵的自然生态资源,是郑州国家级中心城市和洛阳副中心城市不可或缺的生态屏障。应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保护嵩山山脉的生态系统免遭侵蚀和破坏,为郑州、洛阳等中心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建议制定《嵩山山脉生态保护条例》。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研究认为,代表所提议案很好。两份议案不仅对我省嵩山山脉生态保护作了全面分析,而且徐亚平代表还提交了《嵩山山脉生态保护条例》草案文本,为起草法规提供了基础。鉴于《自然保护地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该法出台后,将为制定《嵩山山脉生态保护条例》提供重要依据,同时,陕西省制定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也为我省保护嵩山山脉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参考,因此建议将《嵩山山脉生态保护条例》列入明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