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 河南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11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71处

时间:2020-11-27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会议现场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河南人大网记者 阎乃川 高利国)11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针对建立未污染土地保护长效机制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仲田回答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新中的提问。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仲田应询

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的特点,一旦受到污染治理起来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会付出很高的代价。王仲田说,我省印发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对土壤污染源头管控进行明确规定,即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去年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后,生态环境厅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问题企业151家,立案处罚18家,严厉打击了土壤污染行为。

“在落实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上,河南省政府成立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部门信息共享、农用地污染防治预警三项机制,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王仲田说。截至目前,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03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206亿亩。

省政府先后出台系列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对林地、草地和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全省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11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71处、森林公园121处。建立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巡查,重点加强豫北太行山、豫西伏牛山、豫南大别山等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内未利用地保护,强化黄河沿岸(滩涂)和豫西、豫南、豫北等低山丘陵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加强南阳油田、中原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编辑:阎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