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城市首次立法获批 下半年11部地方法规待审

时间:2016-08-0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天是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在29日的河南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记者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关少锋开门见山。

        关少锋说,《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开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商丘市古城保护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此前,省人大常委会只审批郑州、洛阳的地方法规,当时的郑州、洛阳属于“较大的市”,而“设区的市”是新的《立法法》修改之后的新提法。如今,全省17个设区的市都有了立法权,他们的地方法规,都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审批,而此次是首次审批。

        “设区的市”的立法权已在河南落实

        “在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上,开封、鹤壁、商丘三市首次行使立法权,首次制定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并获得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批。这标志着新的《立法法》赋予我省设区的市立法权,已经得到落实。”关少锋说,开封、鹤壁、商丘三市在同一时间内出台了第一批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意义重大。

        关少锋认为,设区的市拥有立法权,增强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竞争力。地方立法可以收到中央立法难以达到的因地制宜的效果,它能够满足当地急需的立法需求,为设区的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动力。 “另外,设区的市拥有立法权,还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新动能。扩大了地方立法权,地方不仅能够根据本地实际,细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且还能够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积极通过立法调整本地事务,推动改革创新,更好地释放改革开放的红利。”关少锋说。

        地方法规获批进一步完善人代会法定职权

        关少锋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批“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法规,进一步完善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职权。 “众所周知,人民代表大会有四项权力,即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实际上,多年来除了郑州、洛阳之外,其他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只有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唯独缺了立法权。现在通过《立法法》的修改,把地方立法权扩大到所有设区的市,这是对地方人大法定职权的进一步完善,是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

        “具体到这个问题,开封市体会最深,过去老说郑汴洛,特别是郑州,早在1986年就拿到了立法权,开封作为原来的省会城市,一直缺这个权力。这次通过行使立法权,整个开封市的四项法定职权就完整了,这对开放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关少锋说。

        下半年11部地方法规待审

        除了开封、鹤壁、商丘之外,那么,其他设区的市,还有哪些立法计划?哪些地方法规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今年,我们打算审查批准15部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关少锋说,这15部中,此次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4部,还有11部待审议。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9月份的省人大常委会上,有6部将要接受审批。这6部地方法规分别是《洛阳市旅游条例》《平顶山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门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目前,这6部法规在当地的人大常委会二审已经表决通过,其中大多数都已经送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剩下的5部,有可能在11月份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关少锋说。

        从专家、学者和律师中选拔立法人才

        河南共有17个设区的市,除了郑州、洛阳外,其他15个设区的市,都是首次获得立法权。这15个城市都是立法新手,那么,如何确保立法质量?是否考虑把一些专家、学者、律师纳入立法人才库中?

        “不光要把专家、学者、律师纳入立法人才库,还要让他们尽快进入立法队伍,直接去起草法律。”关少锋说,前不久中央发了一个文件,提到从专家、学者和律师当中,选拔立法工作者。 “据我所知,目前,我省对此十分重视,省人大常委会也非常重视,正在面向基层遴选。选拔出来的人才,今年就会发挥作用。”关少锋说。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