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对郑州、濮阳、商丘、周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时间:2004-08-23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对郑州、濮阳、商丘、周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河南省消防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4月19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两个执法检查组,由李志斌副主任总负责,一组赴郑州市、濮阳市;另一组赴商丘市、周口市;就四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之前,李志斌副主任主持召开检查组全体人员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每到一市,检查组在听取政府工作汇报的基础上,采取听与看、看与议、议与督促整改、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学校、医院和其他消防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并视察了消防部队,观看了灭火救援演练,察看了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召开了由当地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座谈会,对四市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总的认为,近年来,四市各级政府能够认真履行“一法一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全面推进消防工作,较好地保持了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同步发展,整体火灾形势相对平稳。但是,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重大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城市非重点单位火灾日趋严重,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火灾上升较快。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法一条例”得到有效实施,消防工作发展态势良好
   (一) 政府依法负责,重视消防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机制。2001年省政府批转了《河南省消防工作十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目标和任务。2003年省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了政府综合目标,并印发了《河南省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2003年,省委将消防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2003年12月8日李成玉省长签发了《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社会各单位和公民的消防责任,规范了责任书的签定、责任的实施、考评奖惩,使我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2004年初,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推进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郑州、濮阳、商丘、周口四市都能结合本地实际,均制定了具体的消防工作规划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增强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二是将消防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积极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02年以来,省政府就先后召开3次常务会议、5次电视电话会议和7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消防工作。省政府领导经常深入基层具体检查指导。郑州市政府形成消防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市长王文超连续两年参加消防工作会议;商丘市对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急事急办,及时开会研究解决;濮阳市仅2002年以来就召开13次政府常务会、16次办公会研究消防工作;周口市2003年8月1日召开了由市委常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员参加的消防工作谋划会,集中研究解决制约消防工作的一些重大问题。    

    三是不断加大公用消防事业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将消防设施建设纳入 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之中,力求使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截至目前,全省有15个省辖市完成了消防专业规划。2002年全省新建消火栓3072个,2003年又新建消火栓4000多个,差额由2002年的70%减少到2003年的56.6%; 新增消防车辆80余台。郑州、商丘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消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郑州市新建普通消防站 4个,特勤消防站1个;市区新增消防车辆37台。2003年市政府还决定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消防站建设。商丘市消防投入增长较快,而且还利用世界银行贷款207万美元,解决消防车辆和消防装备问题。近两年新增消火栓216个,新建、改建消防站6个,购置消防车11辆。周口市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逐年加大,2001年以来,购置了大吨位水罐车、消防特勤车、登高车各1辆。

    四是消防工作深入城市社区,居民家庭防火意识逐步增强。省政府根据城市社区发展的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把消防工作纳入了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2003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并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社区消防工作。郑州、商丘社区消防工作步伐较快,60%以上的社区成立了消防组织,配备了消防设施,开展了消防安全教育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逐步走出了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新路子,有效遏制了居民家庭火灾上升的势头。我省消防工作进社区的做法得到了公安部和民政部的认可。

    (二)职能部门作用发挥较好,各项工作得到较为有效的落实

    一是消防安全教育机制初步形成。新闻、广播、电影、电视、教育、劳动等部门能够积极履行“一法一条例”规定的宣传义务,初步形成了一个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的社会消防宣传机制。四市积极利用“一法一条例”实施纪念日、“119”宣传日和各种专项治理活动,宣传消防法规,提高全民的消防法律意识。全省123个公安消防站对社会开放,让群众走进警营,贴近消防,了解消防。郑州市每年利用“119”宣传日,举办大型消防活动和灭火演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商丘市将消防宣传纳入“
四五”普法教育,促进了社会学法的自觉性;周口市注重利用消防戏曲节目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特点,提高社会宣传效果。

  二是一批涉及国计民生的火灾隐患得到整治。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火灾规律,及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火灾多发因素。在消防专项治理中,公安、消防、经贸、工商、文化、法院、新闻等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消除一批涉及国计民生和严重威胁城市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2002年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治理中遗留的1462处火灾隐患,经过努力,已整改80 %。郑州市2002年确定的51家隐患单位,已有31家整改完毕;2003年论证确定的20家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也正在加大投资整改。2004年,周口市结合实际,率先开展了“四小”(小门店、小作坊、小旅店、小舞厅)场所、“三合一”(生活、住宿、经营一体)场所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

  三是公安消防部门恪尽职守。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履行职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消除了大批不安全因素。在做好预防火灾的同时,坚持从严治警,科技强警,加强了灭火训练,开展了岗位练兵、军事会操、业务技能比武和灭火演练等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部队的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2003年郑州、周口、商丘消防部队在处理多起重大灾害事故中,英勇作战,成功地完成了任务。检查中,各方面都反映,四市消防部队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值得信赖。

 (三)社会单位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消防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从检查的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都能履行“一法一条例”规定的消防法律职责,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强化消防工作责任主体意识,深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多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二是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值班、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灭火演练等制度;三是配备了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能进行维护管理;四是在营业期间能够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防隐患,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五是加强了对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了员工预防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的能力。 

    二、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消防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 (一)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平衡
    个别地方政府缺乏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不能正确处理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对消防工作缺乏法律和责任意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有些县市虽层层签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消防工作目标,明确了消防设施三年还账计划,但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

    (二) 公共消防设施依然严重滞后
    由于多年来消防经费投入不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矛盾突出。按照国家标准,我省应建市政消火栓23766个,截至去年底只有10314个,欠帐56.6%;应建消防队(站)220个,实有123个;全省仍有40个县没有消防队。全省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在中西部地区是落后的。郑州市消防工作虽然在全省排在前列,但目前仍缺消防站10个,消火栓欠帐40%。濮阳市区应建消防站8个,现只有1个,台前县没有消防队;市区应建消火栓781个,实有461个,欠帐59%。商丘、周口由于多种原因,公共消防设施欠帐更为严重。周口市至今还没有编制消防规划,市区仅有一个消防站。多数公安消防机构基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郸城县、商水县、川汇区的消防经费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造成消防部队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严重缺乏,不能满足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基本需要。

   (三) 社会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火灾隐患不断增多
    一是一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没有正确履行“一法一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缺乏消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愿在消防安全上投资,工作“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消防违法行为经常发生。暗访中发现,郑州金色年华娱乐场所、河南省中医学院、商丘天上人间迪厅、红月网吧等单位,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封锁、防火间距不足等现象较为普遍。周口的世纪龙商场营业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但未经消防审批,擅自施工,隐患很大。另外,城乡结合部的小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更差,违法经营、违章操作现象比较普遍,极易造成火灾。二是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由于城市发展先期缺乏规划,一些早期建设的易燃易爆单位现在处于城市中间,往往防火间距不足,单位无力整改;一些建于七、八十年代的商场、影剧院等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火灾危险性大。这种隐患在我们检查的四个市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四)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滞后
    当前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靠公安消防部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从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看,有80%以上的火灾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在火灾中伤亡人员中70%以上是因为缺乏基本的火灾逃生常识造成的。从检查单位的情况看,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对火灾危害认识不足,对岗位消防安全知识不掌握,不熟悉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逃生自救,不会引导疏散。特别是火灾危险性大的岗位人员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相对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增强全民的消防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
各级政府的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一法一条例”,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恪尽职守,努力做好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的普法教育之中,充分调动新闻、广播、电影电视、教育、劳动等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利用多种形式,送消防法律和消防知识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打牢社会消防安全基础,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要利用社会教育机制,把消防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学生素质教育,着力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利用固定的消防宣传培训基地,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消防素质。

   (二)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各级政府要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这个基本制度入手,认真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和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消防责任的量化、考评、奖惩、责任追究,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书的针对性、操作性;要拓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覆盖面,引导社会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努力改变消防工作情况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脱节的现象,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三) 加大消防投入,尽快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落后的状况
    一是将消防经费投入、消防组织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备纳入政府综合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时限,“不欠新账,快还旧账”。对没有现役制消防队的县,应积极建立营房、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的专职消防队。二是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消防投入,加快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置步伐 。对经济落后,消防设施和装备严重不足的地方,省政府在考虑财政转移支付时,对消防建设经费应适当倾斜。三是要保证消防部队的正常业务经费,保证正常的执勤灭火需要。公安消防部队业务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应尽快纳
入。四是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确保完整好用。五是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机制,形成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提出建议,政府积极纳入规划,发改、财政、建设、公用事业、电信等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积极落实的良性机制。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改变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滞后的现状。

   (四) 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尽快消除全省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对历史造成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应给予适当的经济扶持。同时,要继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单位以及私营企业专项治理,适时对城市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小型歌舞厅、网吧等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五) 要重视和加强消防部队建设,全面提高全省消防部队防火灭火救援能力
    要全面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强化依法施训意识,提高部队实战能力;要加大特勤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开展社会救援;要加快消防模拟训练基地建设,认真开展石油化工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公众聚集场所等火灾和有毒、可燃气体液体泄漏、交通等灾害事故的模拟处置训练,大力提高全省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同时,要不断强化消防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水平,规范监督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要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树立消防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关于其他几个具体问题
    在执法检查中,四市对消防立法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检查组认为有必要予以反映。
 (一)关于立法方面的问题
    有的地方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多家投资建筑,建成后进行财产分割;企业改制,部分财产被拍卖以及合伙经营等形成的多产权单位不断增加,消防安全方面滋生的问题也比较多。突出表现为消防管理单位职责不清,隐患整改责任不明,实施监督整改难度大等。有的地方针对“条例”第18条、第19条、第44条、第54条第2款等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上述均属于立法应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适当时候修订“条例”时,予以考虑。

 (二)关于尽快理顺濮阳市和中原油田的消防工作关系问题中原油田设有公安局,但没有消防执法权,政府公安消防机构有消防执法权,但因警力不足无法对油田进行有效监督。油田专职消防队较为强大,但救火后,得不到补偿,直接影响了其参与社会灭火的积极性。建议省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三) 关于消防警力不足问题
    我省消防警力现有编制5138 名,占全省人口的0.052‰,明显低于全国0.091‰的平均水平。全省46个城市消防中队,70%不足30人,77个县中队有80%不足15人,个别中队甚至不足10人。全省共有消防执法单位197个,仅有消防监督人员666人,平均每个单位不到4人,个别大队(科)仅有2人,与所担负的任务明显不相适应。从检查的四个市来看,郑州市现有消防警力735人,其中防火监督干部100人。防火监督干部人均列管单位42个;濮阳市目前全市只有公安消防中队4个,警力不足170人;商丘市现有消防警力204人,占商丘人口的0.025‰;周口现有消防队9个,警力257人。建议省政府按照国务院“十五”发展纲要的要求,在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的同时,适当增加公安编制,弥补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