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 | 对标生态环境法典 筑牢生态法治根基
时间:2026-08-03 来源:河南法治报

8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查批准了关于郑州、开封等十七个设区的市修改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这是我省全面衔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举措。在此次法规清理过程中,各地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展现了地方立法的担当与作为。
郑州人大
数智赋能强支撑 精细清理提质效
郑州是建设中的国家中心城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为打通生态环境法典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精细化推进生态领域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为美丽郑州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构建“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会同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现行有效的60部地方性法规进行拉网式排查,筛选出28部涉生态环境领域法规,逐条对照法典及国家新修订的相关法律,进行“一对一”比对分析,最终确定《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九部法规确需修改。
据了解,此次清理首次引入智能辅助技术,对初步筛选出的部分法规进行AI识别,生成清理建议列表,与前期人工排查结果互相印证、查漏补缺,形成“人工研判+AI辅助”工作闭环,有效提升了清理精准度和工作效率。
在法规修改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网站、报纸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向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同时组织多场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面对面交流,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
同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结合上位法规定及时调整相关规定。例如,在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时,增加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按规定备案制度;对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和重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作出新要求。
“法与时转则治。”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中清理不仅是一次法规的“瘦身健体”,也是法治的提质增效。郑州还将持续推动地方法规与生态环境法典有机衔接,打通法典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洛阳人大
应清尽清全覆盖 杜绝法规“机械修改”
洛阳是黄河流域重要节点城市,区域生态治理成效事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作为省内较早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洛阳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为确保现有法规与生态环境法典协同一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部署,制定清理方案,明确“应清尽清、全面彻底”原则,全面启动生态领域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
为确保清理无盲区、无遗漏,市人大常委会会同生态环境、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对全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全面梳理,最终确定《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2部确需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涉及大气、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噪声污染防治等十余个领域。
清理工作既需“广撒网”,又需“精聚焦”。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比照生态环境法典逐条核对,发现有的法规立法依据的上位法已废止,有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责任与法典新规定不一致,有的专业用语、行政区划不够精准。经反复推敲,最终将100余条需要修改的内容逐一登记造册。
为杜绝“纸面清理、机械修改”,专班先后组织10余次座谈研讨,反复征求生态环境、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意见建议。各部门立足岗位职责和一线执法实践,针对争议条款反复论证、多轮研讨,最大限度保障修改内容的精准性、适配性。
在《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理中,专班针对环境卫生设施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定差异,经多轮研判,最终确定分类施策方案:环境卫生设施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拆除的沿用原有成熟规制条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管护规定全面对标生态环境法典新标准,既严格落实上位法统一规定,又贴合洛阳城市治理实际,有效规避了机械修改问题。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对标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常态化开展地方法规清理优化,是保障法典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完善生态法治体系的关键举措。洛阳将持续推动地方法规与生态环境法典有机衔接,为美丽洛阳建设筑牢法治保障。
南阳人大
数字化智能筛查 护航水源地生态安全

4月8日,南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宛城区调研污水处理工作。
南阳作为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地、白河水系核心流经区域,生态区位特殊、治理责任重大。为确保地方性法规与生态环境法典协同一致,南阳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筑牢南阳区域生态保护法治根基。
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南阳先后出台十八部地方性法规,其中七部聚焦生态环保。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部分法规出现立法依据废止、处罚冲突、内容滞后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清理工作列为年度立法核心任务,联合生态环境、水利等多部门,对全市现行法规进行过筛子式筛查,最终确定《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五部确需修改的法规。
工作专班综合查阅历年立法档案、组织专家论证座谈、广泛征集行业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意见,逐项梳理条文依据过时、制度冲突、内容滞后等问题,形成完整问题台账与修改草案初稿。针对法条数量多、逻辑体系复杂的工作难点,创新运用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数据库智能立法辅助工具开展批量条文对标筛查,自动生成初步修改清单;再通过“AI智能筛查+人工逐条研判”交叉核验、查漏补缺,形成数字化立法工作新模式。
确需修改的五部地方性法规,修改内容直击监管堵点和执法难点。一方面统一更新立法依据,五部法规第一条全部将生态环境法典列为首要立法依据。另一方面规范监管与台账管理制度,统一延长排污企业原始监测记录、管理台账保存期限,由三年调整为不少于五年;细化白河水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控、外来物种管控、扬尘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等制度。
“打包修改五部地方性法规并非终点,而是我市市域生态法治现代化建设全新起点。”南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盯生态环境领域新政策、新法规、新要求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市域生态治理现代化,以良法善治绘就天蓝、地绿、水清的大美南阳生态画卷。
濮阳人大
开门立法广纳群言 守护龙都碧水蓝天

4月17日,濮阳召开全市涉及生态环境法典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部署会。
近年来,濮阳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马颊河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气环保“法规三部曲”等地方性法规,强化污染防治常态化监督,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守护龙都碧水蓝天。伴随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生态法治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升级,当地部分地方性法规因上位法更新、政策迭代、治理升级,逐渐出现内容滞后、衔接不畅、适配性不足等问题,难以完全适配新时代生态环境治理要求。
为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高效完成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修改工作,持续夯实美丽濮阳建设法治根基。
清理工作中,濮阳坚持高起点谋划、系统化部署、清单化落实,成立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理工作专班;4月17日,召开清理工作部署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清理重点和时间节点;先后6次组织相关部门集中研究,严格对照生态环境法典,对本市现行有效的十七部地方性法规进行逐条排查,梳理形成修改决定草案,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
立法为民、法贵惠民。为精准回应群众生态环境关切,濮阳通过官方网站公开法规修改草案全文,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关于餐饮油烟管控、生活噪声治理等群众高度关注领域的意见建议。同时,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论证研讨,逐条打磨修改,让每一处修改内容都贴合生态治理规律、契合时代发展要求、回应群众美好生态期盼。
“本次清理重点对标生态环境法典中有关原则和规定,不仅完善运输煤炭及其制品的相关要求,还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行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优化监管执法模式方面,不仅调整马颊河入河排污口监管主体、优化监管机制,还对噪声污染等行为增设说服教育、责令改正前置柔性执法程序,明确执法部门。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抓实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以完备生态法治体系助力美丽濮阳建设。
(河南法治报 记者 林栋 通讯员 元晓霞 王思芮 胡媛媛 贾艳如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