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 | 我省全面清理涉《生态环境法典》地方性法规
时间:2026-08-02 来源:河南广电大象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8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查批准了郑州、开封等十七个设区的市修改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全面衔接法典,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我省第一时间启动了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哲:本次清理综合运用“人工+大数据”筛查手段,集中3个月的时间,对全省616部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开展全面排查。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4部法规制定时间较早,相关上位法已作出更为系统完备的制度规定,已没有继续施行必要,予以废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9部法规,存在立法依据滞后、管控标准不统一、法律责任不衔接等问题,本次进行了集中打包修改。
据介绍,紧扣上位法新规定和全省生态治理需要,制定时间较早、内容滞后的水法实施办法等9部法规以后逐步进行全面修订;根据全国人大立法计划和我省五年立法规划,还将新制定南水北调工程管护及供水条例、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等11部法规;按照生态环境法典的规定,配套制定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的具体管理办法。省人大常委会还统筹指导设区的市联动开展了法规清理工作。
(河南广电大象新闻)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