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迎来修订 聚焦新业态护航群众放心消费
时间:2026-07-31 来源:中国城市网
2026年7月30日,《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受省政府委托,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新会就条例修订草案作相关说明,新版条例立足河南消费市场实际,直面消费领域新问题、新挑战,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更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现行《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自2009年施行以来,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直播营销、网约车、网络餐饮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原有条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此次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促消费、扩内需、做强国内大循环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持续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据介绍,《条例(修订草案)》立法思路清晰鲜明。坚持问题导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框架基础上,结合河南实际针对群众消费痛点难点制定针对性规则;突出地方特色,新增“优化消费环境”专章,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从事后纠纷化解,提升至系统性优化消费市场生态层面;注重协同治理,构建起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多方联动共治格局。
草案聚焦市场突出问题,设置多项创新性制度安排。在规范经营行为方面,强化格式合同条款监管,禁止经营者通过通知、声明等方式变相限制、剥夺消费者合法权利;进一步压实直播营销、网约车、网络餐饮等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增设老年人消费“冷静期”、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未成年人“防沉迷”等保护条款。
在强化权益保护层面,草案健全跨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搭建行政部门、消保组织、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与法院、仲裁机构有效衔接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推动矛盾源头化解;引导行业自律,充分激活社会监督力量。
围绕优化消费环境,草案提出统筹打造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市场;鼓励经营者升级服务、完善售后,大力培育放心消费商店、网店、商圈,丰富群众消费体验;支持本土消费品牌培育与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释放消费活力。
(王建芳)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