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为发展规划立法 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时间:2026-07-31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宋向乐)7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郑州举行,备受关注的《河南省发展规划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此举标志着我省发展规划工作将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旨在通过立法形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长远的战略指引,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为何要为发展规划专门立法?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静在作起草说明时指出,这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规划有序管理、有效衔接、有力实施的现实需要。通过立法,将我省在规划工作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固定下来,为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提供更加明确的程序规范和刚性约束。
顺应时代大势,地方立法正当其时
从江苏、浙江、上海等先行省份实践来看,出台省级发展规划条例,是落实国家规划法治部署、完善省域治理体系的通行举措。国家发展规划法搭建起全国规划管理顶层框架,为河南立法提供清晰上位遵循 。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初审报告中提到,立法全过程坚持开门立法、实地问计,赴浙江学习先进经验,深入南阳、平顶山等地调研,广泛征求省直单位、市县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智库、社会公众意见,前后历经多轮修改打磨,2026年6月30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立法流程严谨、民意基础扎实。
构建“1+N”规划体系,实现同向发力
《条例(草案)》明确了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
“这就像一棵大树,发展规划是主干,其他规划是枝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主干。”相关专家形象地比喻道。为防止规划“打架”、内容“上下一般粗”,《条例(草案)》确立了“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并明确提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未列入清单的不得编制,从源头上精简优化规划数量,避免资源浪费。
引入“数智”赋能,提升编制科学性
如何让规划更接地气、更具前瞻性?《条例(草案)》在编制程序上做出了多项创新规定。
草案强调,编制规划必须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吸纳。
同时,紧跟时代步伐,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和管理方式,提高规划实施的效能。省人大财经委在初审中建议,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智库、行业协会等在规划编制、论证等工作中的辅助支持作用,让规划编制既接“天线”又接“地气”。
强化政策协同,确保科学务实
规划不仅要“画得好”,更要“落得实”。草案明确规定,要加强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科学测算规划目标指标,深入论证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不得照搬照抄。
这意味着,未来的发展规划将更加注重“量力而行”,从制度源头防范脱离财力实际的风险。同时,草案明确财政资金应优先投向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人大全程监督,维护规划权威
为确保规划目标和重大任务有效落地实施,《条例(草案)》构建了全流程的监督闭环。
根据草案,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将接受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细化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责。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也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监督,以法治力量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