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无障碍设施建到心坎上用到关键处
时间:2026-07-21 来源:法治日报
7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执法检查组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座谈会,听取法律实施情况汇报和有关意见建议。
上海市副市长张小宏在作情况汇报时说,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以来,上海系统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监督保障、宣传普及等工作任务,努力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可落地、可感知、可持续的城市治理实践。
检查组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作了全面规定,强调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支持无障碍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有关部门要把法律的要求落实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维护全过程,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累计完成加装电梯逾1.3万台
在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上海坚持把无障碍设施作为城市公共环境的基础性配置,重点抓好新建项目管控、存量设施改造和标识系统完善,让无障碍设施“建到心坎上、用到关键处”。
强化新建项目源头管控,项目设计审查阶段,重点核查坡道、盲道、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卫生间、电梯候梯空间等内容;施工阶段,强化对关键部位和重要节点的质量监管;竣工验收阶段,将无障碍设施配套情况作为专项核验内容,推动新建项目从“有没有”向“合不合标、方不方便”转变。
推进存量设施补短提质,公共设施方面,累计完成120处邮政网点、286处银行营业网点室外无障碍坡道改造,优化20处公共图书馆无障碍通道人工导引服务,完成2631座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宜居安居方面,连续6年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列入市委民心工程,累计完成加装电梯逾1.3万台,新建居住区无障碍设施达标率达100%;公共交通方面,累计更新投运1300辆无障碍低地板公交车、完成150公里盲道改造及430处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地铁全网523座车站基本实现无障碍出行全覆盖;公共空间方面,开展“一江一河”滨水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推动1800余处整治提升,完善100座驿站第三卫生间和无障碍设施,完成5座苏州河游船码头无障碍改造,在杨浦滨江南段打造5.5公里无障碍创新示范区。
完善标识引导系统,在公共场所规范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低位窗口、求助电话等标识,滚动推进老旧场所标识缺失等问题整改,提升标识的统一性、清晰度和连续性。
388个区级民生类应用全达标
在拓展无障碍信息服务方面,上海坚持以需求为牵引,围绕政务公开、公共传媒、互联网应用、自助终端和民生商品信息供给,推动无障碍信息从“零散单项服务”向“全景全域覆盖”跃升。
提升政务信息无障碍发布能力,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大字显示、语音朗读等服务,推动62家市级机关、5家管委会、35家区级机关政务网站以及教育、交通、医疗、文旅等领域的388个区级民生类应用全部达标。
丰富公共文化和传媒无障碍供给,逐步完善无障碍观影、有声读物、盲文读物、手语服务等配套功能,帮助视障、听障群体平等参与公共文化生活。
推进互联网应用和自助终端适老化改造,完成养老待遇、扶助津贴、医疗保健等50个高频事项的线上无障碍改造;在医院、银行等场所的自助终端上,逐步增加语音提示、一键求助等功能,降低特殊群体使用门槛。
公共服务场所配置辅助设备
在夯实公共服务基础方面,上海将人文关怀融入交通出行、就医问诊、政务服务等生活日常,把无障碍服务延伸到办事细节中,切实兜牢特殊群体民生保障底线。
完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备配置,在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商业服务、交通出行、社区办事等场所,按需配备轮椅、拐杖、助行器、感应门、应急呼叫装置等辅助设备。
提升重点领域无障碍服务能力,交通领域,推动公共交通站点提供无障碍预约、专人帮扶等服务;医疗领域,完善无障碍就诊绿色通道、手语导诊、辅助陪同等服务;文旅领域,优化无障碍导览、专人引导等服务,提升特殊群体的参与体验。
保留并优化传统服务方式,在公共服务场所,保留人工咨询、纸质材料、窗口帮办等传统服务方式,方便老年人、视障群体获取政策信息和办理业务。
构建更加稳定制度保障体系
在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方面,上海坚持系统谋划、久久为功,围绕统筹协调、规划经费、标准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参与,加快构建更加稳定的制度保障体系。
强化政府统筹和部门协同,依托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及城市管理精细化等工作机制,加强住建、发改、财政、交通、民政、文旅、卫健、残联等部门工作统筹,通过年度调度、专项督查、问题通报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强化规划引领和经费保障,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等相关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投向,重点向老旧小区、城郊接合部、背街小巷、基层便民服务点等薄弱区域倾斜,加快补齐历史欠账。
健全标准规范体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细化上海市无障碍设施标准规范,针对轨道交通、滨水空间、老旧小区、公共厕所、道路桥梁等不同场景,形成更具操作性的建设指引。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残联、老年人组织、社会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事前意见征集、事中体验评估、事后监督反馈等方式,推动特殊群体需求更好融入项目建设和日常管理。
加强普法营造共建共享氛围
在营造共建共享氛围方面,上海把宣传普及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推动力,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传播,不断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强大合力。
加强面向管理部门和经营主体的普法宣传,对规划建设、交通运营、小区物业、商圈商户等单位,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题宣讲,明确法定责任和义务,推动各类主体自觉履行无障碍建设、运维和管理责任。
加强面向社区和市民群众的科普宣传,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等节点,开展沉浸式体验、现场咨询、政策解读等活动,普及无障碍设施使用、保护和监督相关知识,引导市民不占用、不堵塞、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
加强舆论引导和文明培育,将无障碍理念融入城市精神文明创建,通过典型案例、示范点位和便民服务信息宣传,倡导尊重残疾人、关心老年人、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风尚。
(记者 蒲晓磊)
编辑: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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