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人大:首次为地方性法规和决定落实情况集中“体检”
时间:2026-07-20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紫仪 通讯员 王思芮)近日,洛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点单听取和审议了《洛阳市旅游条例》《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决定》《关于“飞线”治理的决定》等法规和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让法规真正落地生根?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与专项检查规定》,明确法规决定实施情况实行年度报告制,重点报告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宣传贯彻情况及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这一制度设计,旨在用刚性的监督闭环破解法规“重制定、轻实施”的困局,让每一部法规从“纸面”真正走进“治理”。
按照这一规定,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地方性法规执行存在问题专项监督实施方案,采取全面自查、专项检查、听取报告、整改落实的方法步骤,对我市现行有效的53部地方性法规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出台的26项决定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选取社会关注度最高、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4部法规和决定上会审议,逐一把脉问诊。
洛阳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底蕴深厚。此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出台《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保护划定“硬杠杠”。《洛阳市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洛阳市涧西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相继出台,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管理制度全覆盖。建立三级管护责任,落实产权人、使用人职责;新增65处第三批历史建筑,实现了应保尽保……《条例》确定的核心内容已从“纸面”走进了现实。
《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决定》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决定执行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结果”的跟踪监督机制。市住建局对照决定要求逐条分解任务,出台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审批流程优化、工程监管强化、后期管理规范等一揽子配套文件,形成“一部决定、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执行闭环。
决定执行得好不好,要靠创新破难题。面对资金筹措难、邻里协调难等“拦路虎”,市住建局探索出“两楼共享”“连片打包”“EPC+O”等模式,将决定中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基层实践。
“政策进了社区,大家心里也就更清楚了。”决定执行得实不实,要由群众来评判。市住建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入户宣讲2000余户,街道社区培训800余人次,让政策从文件走进家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加装电梯780台,居全省前列——这组数据,正是决定有效执行最有力的注脚。
“飞线”治理决定颁布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人大代表“飞线”治理流动工作站,驻点督导、一线问效,确保决定执行不走样、不打折。
各城区对标决定,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累计治理各类“飞线”2423处,排查发现的344条道路基本整治到位。不止步于“当下改”,更着眼“长久立”——市城管局将“飞线”治理深度嵌入城市更新全过程,建立新增线缆备案审批、联合巡查执法等机制,推动“存量清零、增量管住”。老城区安乐北街、东大街等历史街巷,线缆整治与古城风貌协调统一,成为决定有效执行的鲜活样本。
从集中攻坚到常态长效,一项决定改变了一座城市的“天际线”,也检验了人大监督的韧劲与实效。
“‘体检’不是‘找茬’,而是‘治病’。”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审议发现的问题将形成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系统性问题则转化为下一年度立法和监督计划的依据,真正形成“立法—实施—监督—反馈—完善”的闭环。
起草、审议、通过、实施、监督、修订……一部法规的生命周期,不应止于颁布之日。市人大常委会这场集中“体检”,正在推动地方立法从“有没有”到“好不好”,从“立不立”到“用不用”,从“行不行”到“灵不灵”转型,让每一部法规都掷地有声,让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编辑: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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