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 助力通江达海 《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正式施行

时间:2026-07-01  来源:央视网

  7月1日,河南省首部内河航运领域综合性、系统性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加快构建中部便捷出海水运通道、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河南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

  《条例》共8章83条,系统涵盖了内河航道和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与保护、经营与管理、安全与应急以及发展与保障等全领域内容。针对当前内河航运快速发展中面临的要素保障不足、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瓶颈问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进行了系统性的制度设计。

  《条例》确立了船闸收费制度,旨在拓宽项目建设的投融资渠道;明确内河航运项目用地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同时建立航运用水联合调度机制,从省级层面保障上下游通航水位的衔接。此外,《条例》还专设“发展与服务”章节,鼓励发展临港经济、多式联运与智慧绿色港航,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为打造“水上经济走廊”注入了法治动能。

  安全是航运的生命线。《条例》全篇提及“安全”达65处,不仅压实了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还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通航水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为了织密这张“防护网”,《条例》规定建立交通运输、公安、水行政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同时,通过建立船舶安全通航尺度发布制度、规范桥区水域和渡口管理、构建省级水上搜救基地等举措,全方位筑牢了内河航运的安全防线。

  针对过去省市县管理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条例》以立法形式固化了“省级统筹”的发展模式。《条例》明确,省政府负责统筹干线航道和相关港口的投资、建设、运营、养护和管理;设区的市政府则负责支线航道和其他港口工作。在执法层面,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干线航道及港口的行政执法,县级部门负责支线航道及相关港口的执法。这一模式既厘清了三级权责边界,又强化了省级对主通道的战略统筹,保障了全省内河航运体系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施行是河南内河航运从“建设为主”向“建运并重”转型的关键一步。下一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将出台船舶过闸费收取办法等配套制度,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让一河清水真正成为造福中原人民的“黄金水道”。

  (央视网 记者 郑嘉豪)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