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作用
时间:2026-06-24 来源:人民日报
6月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继续审议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此前,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
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总体性要求,以充分发挥其作为财会监督专业力量的重要作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一条规定:国家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提高审计质量,拓展服务网络,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提出,现行法关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禁止行为的规定,明确了明知而为的和按规则应知的认定,有利于准确界定违法行为和责任。修正草案删除了该条中明知、应知的规定,在法律适用中易产生不同认识。如果恢复现行法中明知、应知的规定,同时结合本次修法增加的未保持应有职业怀疑的规定,能够更好适应处理各种违法情形的需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记者 张天培)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