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人大:以法治力量护航生命健康
时间:2026-06-03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26年5月1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楚雄州无偿献血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科学立法,立足“促进型”核心定位
近年来,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楚雄州临床用血需求持续攀升,无偿献血工作一度出现“献血不足”“用血紧张”的情况。在宣传引导不足、激励机制匮乏的背景下,楚雄州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实际的调研,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原则,将立法重心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转向“法治促进”,将无偿献血工作从行政倡导,全面跃升为刚性的法治保障。这部《条例》共19条,明确提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宣传动员、服务优化、激励优待、责任落实”等全链条献血促进体系,重点解决“促进积极献血”的关键问题,有力推动了无偿献血工作从“被动动员”向“主动参与”转变。
强化激励保障,让热血善举获得制度回响
《条例》在强化献血者权益保障上,实现了精神激励与民生保障深度融合。它打破了以往仅靠道德感召的单一模式,构建了多层次,全覆盖的优待体系。特别是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相关荣誉奖项的个人,除享受“三免”优待措施外,还给予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规定在本州献血的高校学生,政府主办的公园景区提供半年内免费游览的福利。这些硬核举措极具地方特色与人文温度,这是对献血者善举的回馈,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参与度,真正实现了城市文明与个人善举的双向奔赴。
织密服务网络,打通便民惠民“最后一公里”
为破解群众献血不便的难题,《条例》在服务保障层面体现了精细化治理的智慧。明确要求各县(市)固定献血点因城乡建设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规划建设。并在乡镇卫生院、大型商超等人流密集区科学布局流动采血点。配合“一站式”智慧信息平台的搭建与严格的隐私保护机制,构建一个全域覆盖、触手可及、安全便捷的献血服务网络。
深化宣传引领,构建全民参与的长效机制
《条例》还建立了常态长效的宣传机制,将每年6月和10月设立为“无偿献血宣传月”,并明确了医务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专属“献血活动季”。鼓励公职人员、医务工作者及高校师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月月有宣传、季季有活动、年年有行动”的浓厚氛围,将这份法治的温暖转化为实际行动。
这部充满人文关怀的《条例》,不仅是楚雄州推进“健康楚雄”建设的法治基石,更为全国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下一步,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让《条例》贯彻落实生根发芽。
(张燕)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