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
时间:2026-06-26 来源:人民日报
6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等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庄毓敏率先发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
“总体来说,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和重要进展,‘四梁八柱’基本建立,社会共识显著增强,统一大市场对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的作用正在不断显现。”李春临说,这些进展成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对进展成效进行年度评估。
“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立佳接着提问。
“对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的公平竞争审查实现了全覆盖,对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强化了制度约束。”罗文介绍,下一步,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采取压实地方政府审查责任,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位,大力纠治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问题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张兴敏注意到,地方和企业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效的获得感还存在“温差”:“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
李春临回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统筹推进好下一步的工作,可以总结为“四个抓”:抓建章立制,抓设施联通,抓重点领域,抓问题整改。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周佑勇的问题聚焦市场监管:“将采取哪些更加有针对性的举措,切实推动行政执法标准的跨区域协调和衔接?”
罗文回答,目前正抓紧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明确裁量基准制定规则,在国家层面统一裁量阶次和适用情形,明确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等关键裁量因素的认定标准;同时,还将加快建设市场监管裁量基准数据库,指导地方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统一优化裁量基准。通过加强规范指导解决违法行为认定不一致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鲜铁可关注财政补贴方面的问题:如何有效规范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确保有关措施落地见效?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某些地方违规补贴行为仍屡禁不止,已经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一个突出堵点。”蓝佛安回应,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针对既有问题及新变异问题,专门成立跨部门工作专班,着力推进规范地方财政补贴相关工作。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地方财政补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招商引资是地方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卫小春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进行提问。
“招商引资作为地方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形成了较强的行为惯性,这要求我们在规范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解决短期突出的问题,还要与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李春临说,下一步将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实现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宝金说,调研中反映,当前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改进?”
对此,刘伟回应,下一步,将把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作为“十五五”时期推动农村物流提质增效的一项重大任务,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所有具备条件的涉农县级行政区实现全覆盖,2030年建有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建制村比例将达到90%以上,较“十四五”末增加10个百分点以上,主要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三级站点、加强数智赋能、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快补齐农村物流短板。(魏哲哲)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