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大:探索对法院执行工作监督新模式 以监督“小切口”做实履职“大文章”
时间:2026-06-05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贺志泉 通讯员 杜玲)修武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把法院执行工作纳入专项监督,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联系监督案件1848件,见证执行活动64次。截至2025年年底,修武县人民法院执行质效从全市中游跃升至全市第一、全省前列。这是修武县探索“人大牵头、部门主导、代表参与、县乡联动”监督模式的一个缩影。
民意引领,监督选题不跑偏
人大监督什么,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修武县人大常委会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走访基层、走访群众、接待选民等活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群众的呼声集中指向“执行难”问题。
面对民心所向,修武县人大常委会将法院执行工作确定为专项监督议题,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深入法院开展专项调研,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干警,反复讨论后决定从“小切口”入手,以助力解决执行难题为载体开展专项监督。监督重点直击五个关键:执行作风是否粗暴冷硬,执行效率是否消极拖延,执行力度是否措施穷尽,执行程序是否违法违规,执行效果是否群众满意。
机制创新,闭环监督有刚性
在法定监督基础上,修武县人大常委会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前期选择4个乡镇作为“试验田”,由县人大代表参与专项监督。总结经验后召开动员会,全面铺开至全县8个乡镇,参与代表从县人大代表扩展到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覆盖面更广、力量更强。
在案件选择上,每月月初由乡镇根据代表行业优势或当事人意愿双向选择联案代表。代表通过发放监督联系卡、参与执行方案制订、参与案件调解、见证集中执行行动、现场监督拘传拘留等方式,全程跟踪案件进展。
修武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建立五项保障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问题困难,挖掘典型案例;主任会议每季度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年底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每半年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联案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评议,人大代表与干警点对点互评,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评优依据;法院每周将监督案件结案情况短信反馈代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限时回复。
成效检验,数据与作风双提升
专项监督开展以来,修武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加大涉民生案件办理力度,实行日通报、周总结、月分析制度,执行质效稳步提升。截至2025年年底,共有445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联系监督案件1848件,监督、见证执行活动64次。
从数据看,结案率从83.11%提升至86.52%,平均结案周期从94天压缩至73天。执行完毕率从42.45%提升至46.37%,执行到位率从38.2%跃升至50.91%。终本率从34.9%降至33.86%,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划定的优质区间,终本案件合格率达100%。
数据背后是作风的转变。法院干警主动向代表报告案件进展、征求意见。县人大代表马巧艳表示:“由刚开始的‘我联系’到现在的‘联系我’,干警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
代表有为,履职平台再拓展
人大代表参与专项监督,不仅监督工作,更助力化解矛盾。县人大代表王永生与多名代表结合建立监督工作小分队,在一起交通事故执行案件中,当事人情绪过激,一直不接受调解。法院干警主动联系王永生,邀请其参与。王永生利用人大代表身份,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最终促成和解。县人大代表辛建梅在联系一桩离婚案件时,多次入户劝说夫妻双方,最终双方满意和解并撤诉,男方按要求支付抚养费。
代表们在联案监督中发挥监督员、沟通员、化解员、帮扶员的作用,化解社会矛盾,排除信访隐患,赢得群众信任。同时,代表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职的能力也不断增强。
从代表联系卡上的一个个签名到执行现场的一次次见证,从结案率的稳步提升到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修武县人大常委会用三年时间证明,人大监督可以成为解决问题的制度力量。
编辑: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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