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的通知

时间:2026-05-18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建设文旅强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和立法后评估办法,决定对《河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重点对法规的实施效果、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具体规定的可操作性等进行评价,为《条例》的下一步修改完善积累基础资料、提供参考依据。欢迎社会各界对《条例》提出评价意见,于6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

  附件:《河南省旅游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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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