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人大:立法助力书润“好地方”
时间:2026-04-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春风拂过古运河,书香浸润“好地方”。今年是《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施行的第一年,也是国务院批复设立的首个“全民阅读活动周”。漫步扬州街头,一座座精巧雅致的城市书房,如同繁星点缀,成为市民触手可及的“精神粮仓”。这背后,离不开一部“小切口”法规——《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的坚实护航。作为全国首部以城市书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这是扬州献给全民阅读的一份法治厚礼。
2022年,扬州城市书房建成60余家,年接待读者超200万人次,形成了覆盖城乡的“15分钟阅读圈”,但随之而来的建设运维经费保障不足、管理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城市书房是新生事物,国家和省层面都没有专门法规,许多管理问题无法可依。”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沈宏跃回忆道。
如何守护好这张深受市民喜爱的文化名片?扬州市人大常委会选择“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路径,紧盯城市书房建设、运行、服务中的具体问题,用37条条款精准施策,并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彭苏宁介绍:“我们坚持‘开门立法’,草案不仅在《扬州日报》、人大官网公开征求意见,还发送给全体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顾问。”调研组更是深入明月湖等城市书房,现场发放问卷,与读者面对面交流,累计收集意见建议550多条。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立法过程中坚决防止部门利益倾向,注重平衡各方权责。最初的草案由主管部门起草,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会提出了大量修改意见,对政府投入责任、社会参与方式、读者行为规范等条款进行了多轮优化完善,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立法不是简单确认既有管理模式,而是要构建起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的长效制度。”一位参与审议的常委会委员如是说。
2022年12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它明确了城市书房的法律地位,固化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建设模式,设立了检查考核与退出机制。效果立竿见影:全市城市书房迅速增至70座,主城区56座,24小时书房达7家,年均接待读者300万人次,群众满意度高达99.25%。“《条例》就像一把‘金钥匙’,为我们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提供了硬核依据。”市图书馆原馆长朱军感慨。2023年,“扬州城市书房建设”成功入选全国全民阅读优秀项目,立法引领推动发展的效应充分彰显。
法治之光,点亮书香之城。扬州人大以法治之笔,精心描绘出一幅“书香满城、阅无止境”的动人画卷,一部《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不仅为“15分钟阅读圈”注入了持久的生命力,更以其“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实践,生动诠释了“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的治理智慧,让扬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彩。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