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部省级水运地方性法规出台

时间:2026-04-01  来源:河南广电大象新闻

  今天上午,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二审通过了《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这也是我省出台的首部水运地方性法规。

  旁白:条例共分八章,明确了政府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强化了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干线航道的统筹能力。审议讨论中被提及较多的污染防治、行政执法权限、航道和港口建设项目审批以及航运与保障防洪抗旱和生产生活用水的关系等问题都在条例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哲:通过制定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河航运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成为我省内河航运发展的基本遵循和坚实法治保障。

  旁白:数据显示,水运的成本是铁路运输成本的1/2、公路运输成本的1/5、航空运输成本的1/20。据预测,河南每年可通过铁水联运转运约4200万吨货物至东部地区,2035年通江达海航运大通道沿线内河港口吞吐量将达到50亿吨以上,每年将降低170亿元物流成本,相较于现有运输模式每年可降低870万吨碳排量。

  河南省人大代表 周口市港航商会会长 王文涛:《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的出台,对我们长期扎根内河航运的民营企业来说,真的是盼了很久,暖到心里的重大利好,是给行业发展立了规矩,指了方向,添了底气。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