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人大:立法护航 古都焕发新动能

时间:2026-02-0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紫仪 通讯员 王亮 徐颂颂)法者,治之端也。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全市发展大局与群众关切,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原则,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创新立法,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3部、立法性决定11项,用“小”题目、“细”内容、“实”措施书写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发展、保障善治的厚重答卷。

  聚焦中心大局 科学立法“立得住”

  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紧扣“两高四着力”要求,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急用先行,把握时、度、效,统筹立、改、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立法计划、法规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等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及时向市委报告,推动党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规规范,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与执行力。

  面对“大块头”立法周期长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探索“条例+决定”协同模式,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急难愁盼,及时出台查找地方制度漏洞、住宅小区治理、监督饮用水安全、黑臭水体恶臭气体治理监督、基础教育阶段校园餐监督、噪声扰民监管等立法性决定,实现问题露头即响应、民生痛点速破解,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汲取源头活水 民主立法“行得通”

  “立法不是闭门造车,而是要让群众成为立法的参与者、受益者”这一理念贯穿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始终。

  构建立体化民意采集网络,畅通群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联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高效发挥3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1个立法研究基地和55名专家作用,坚持征求意见建议以点带面、辐射全市。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发展难点和民生热点,将立法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座谈40余次,收集整理意见建议350余条。推动群众智慧与实践经验转化为法规条款,例如将三彩小镇“文旅+”助力乡村振兴的做法,提炼为“支持洛阳三彩项目纳入全域旅游地图”等具体规定,提升立法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维护法治统一 依法立法“促善治”

  探索区域协同立法,首次联合陕西安康、湖北十堰、河南南阳等三省六市,制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聚焦流域共保、治理修复、用水安全等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立法系统性、协同性,以法治合力助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及时开展法规清理,废止《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4部滞后法规,增强法规整体性、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赋能文旅融合 特色立法“真管用”

  围绕具有河洛文化标识的洛阳三彩,创新制定《洛阳市洛阳三彩保护与发展条例》,明确加强保护传承、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科技赋能、培育新业态等措施,助力打造“三彩之都”文化名片,为文旅产业注入新动能。

  针对民宿业快速发展带来的规范问题,如何通过立法做到规范管理与提升质量的平衡?《洛阳市民宿业促进条例》以“促进发展”为导向,健全行业管理机制,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让游客在高品质文旅服务中,感受洛阳的满满诚意和城市温度。

  春风化雨,法润心田。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新闻发布会+”普法模式,持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辐射面。《洛阳市民宿业促进条例》实施前,在栾川县庙子镇召开发布会,邀请百家民宿经营者参与;《洛阳市洛阳三彩保护与发展条例》发布同时,在洛阳博物馆举办沉浸式三彩艺术展。两场发布会累计推发新闻报道百余篇,阅读量超千万次,有效提升了法规知晓度与文化感染力。

  烈烈窑焰、阵阵驼铃、万家灯火、清水碧波……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部部务实管用的法规,将生动鲜活的“城市片段”绘制成为充满烟火气的发展图景。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守法治使命,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积极展现人大担当、提升履职质效,以高质量立法焕发古都蓬勃生机,为加快建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在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中挑大梁、走在前贡献人大力量。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