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苏晓红等3人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

时间:2025-12-04  来源: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苏晓红等3人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相关专门

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4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苏晓红因工作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苏晓红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沈庆怀、王新民因年龄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沈庆怀、王新民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