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方式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屏障

时间:2025-11-27  来源:法治日报

  2025年11月16日,第822号国务院令公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整合《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统筹规范森林和草原两个领域、防火和灭火两个环节,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为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处置难度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将其作为防灾减灾的重要任务,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要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做好防灭火工作,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国务院1988年、1993年先后出台的《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对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国家森林草原资源,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经过长期努力,我国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数量大幅度下降。但随着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我国森林草原防灭火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不断增多,形势日趋严峻,对火源管控、队伍建设、安全扑救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制定《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科学安全高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内在要求。

  《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强调科学扑救,保障扑救人员安全;突出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深化源头管控,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条例》明确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职责,并从防火、灭火、灾后处置三个方面,为有效防范火灾风险、科学有力扑救火灾,妥善做好灾后处置提供了系统的法律依据。

  《条例》压紧压实火灾防控责任,多维度推动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提升。《条例》明确规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机制)牵头抓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管理、林业草原、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规定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防灭火责任。针对实践中行政区域边界处火源管控难度大等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区域间协同联防制度,通过建立联防机制,扫清盲点,形成团结互助、信息共享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格局。

  《条例》突出火灾预防,将“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落到实处。《条例》将“预防为主”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方针,突出其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在加强力量建设方面,《条例》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地方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等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按照有关标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建立联防联训联战机制,加强衔接配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以受过专业培训的防灭火队伍为主,社会力量为补充,并明确规定不得安排未经相关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灭火,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的人员参加灭火。在加强火险监测预警方面,《条例》要求建立森林草原火险分级预警制度,加强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预警级别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方面,《条例》明确相关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下达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消除隐患。

  《条例》进一步完善火灾的扑救,将灭火安全建设抓实抓细。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条例》明确“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诠释了“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与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相比,更加珍惜人民的生命安全。考虑到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情况复杂,火情受气候、地形等多种因素影响较大,《条例》要求火场前线指挥部应当在核实火灾准确位置、范围以及风力、风向、火势的基础上,根据火灾现场天气、地理等条件,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确定扑救责任人,科学防范和处置险情,避免盲目扑救造成伤亡。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要组织扑救安全教育和安全避险演练。在及时解救、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的同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管理和安全防护,保障扑救人员安全。

  《条例》在灾后处置部分,规定森林草原火灾调查评估、统计制度,明确森林草原火灾有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评估报告确定火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并依法处理。在法律责任部分,设定了严格的处罚责任,增强处罚震慑力。通过行刑衔接条款,明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为切实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人民防线,《条例》规定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明确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灭火工作,从而激起全社会共同责任意识,筑牢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墙”。

  《条例》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在保护人民安全、守护绿水青山、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张迅)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