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治”入微在身边 社会治理“大礼包”已送达
时间:2025-10-15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紫仪/文 贺志泉/图)2025年10月15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就《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申黎明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

申黎明介绍《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相关内容
高起点谋划 | 条例制定背景与过程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时,提出“两高四着力”的重大要求,并首次全面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加强社会治理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人大常委会于6月初将《条例》新增为2025年度立法审议项目,并迅速启动起草工作。
成立立法工作专班,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担任组长,副主任李公乐、秘书长吉炳伟担任副组长,汇聚了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省委多个部门、省司法厅及专家学者等多方力量,确保了立法工作的权威性与专业性。
申黎明介绍,起草过程坚持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6月至9月,立法工作专班分赴省外和省内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同时,《条例(草案)》广泛征求了省直单位、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各方意见,并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362条,采纳53条,使立法更好地凝聚了社会共识。
鉴于《条例》属于创制性立法,为确保其合法性与科学性,立法工作专班主动向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及中央部委请示汇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研究论证会和人大代表座谈会,并深入基层代表联络站听取意见,为条例内容的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整个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将政治引领放在首位,确保立法方向与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高度一致。同时,聚焦社会治理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力求实现“立法解民忧、立法惠民生”的目标。
全方位构建 | 条例核心内容解读
《条例》共九章七十五条,构建了系统全面的社会治理体系。申黎明就其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总则明确基本原则
《条例》开宗明义,规定“社会治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构建了党领导下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强调了法治的规范保障作用,要求推进法治河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并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议事协商机制等作出规定。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条例》专设“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一章。内容涵盖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心理服务等体系的建设,并对畅通公众诉求表达、加强智慧服务等作出具体规定,旨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针对社会治理重心在基层的特点,《条例》着力固本强基。一方面,深入推进“五基四化”,明确推行“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对加强基层党组织、治理队伍、治理机制、治理网格、治理平台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另一方面,注重激发多元主体活力,对村(居)民、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及“三新”群体等参与治理作出规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筑牢风险隐患治理屏障
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条例》通过“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重点风险防范”三章进行系统规范。内容包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多元调解衔接、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常态化扫黑除恶、反电诈、重点场所人员管理;以及政治安全、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网络安全、新业态监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与应对。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条例》设置“诚信建设”一章,重点对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公信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修复制度等作出规定,旨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申黎明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介绍,能帮助社会各界更好、更准确地理解和宣传《条例》,共同推动《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的有效实施,提升全省社会治理效能。
流动的“微细胞”激活治理新格局
发布会上,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杨炯介绍了在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和新就业群体关爱凝聚方面的工作进展与未来规划。

杨炯回答记者提问
杨炯指出,新兴领域各类组织和群体体量大、发展活跃、流动性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社会治理的宝贵资源。特别是新就业群体,他们穿行于大街小巷、活跃于线上平台,被视为感知社会动态的“神经末梢”,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潜力巨大。引导这些群体有序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也是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健全组织体系 扩大有效覆盖——聚焦重点组织、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新就业群体,持续开展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集中攻坚,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不断织密建强组织体系,显著增强了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强化思想引领 把准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与机制,将政治引领有机融入生产经营、创新创业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确保新兴领域各类组织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聚焦急难愁盼 提升服务温度——针对新就业群体的实际需求,大力推进友好社区、友好商圈等“友好场景”建设,创新推出“骑手码”、设置换电柜等举措,有效破解了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进门难、充电难”等问题;同时,充分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现有阵地,提供便利服务,着力缓解网约车司机“吃饭难、休息难”等现实困境。
杨炯表示《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相关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将深入贯彻《条例》精神,推动新兴领域各类组织和群体更深层次地融入社会治理。
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在巩固拓展“两个覆盖”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持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引领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持续优化管理服务——着力完善新就业群体的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增强其职业归属感与社会认同感。
持续促进作用发挥——积极搭建多元化参与平台,引导新兴领域组织在经济发展、行业规范、基层治理中展现更大作为。特别注重发挥新就业群体走街串巷、熟悉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鼓励其担任网格助理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等角色,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实践,推动其实现从“服务对象”到“治理力量”的重要转变。
多措并举为社会治理注入强劲动能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艳就如何立足职能优势,切实贯彻落实好《条例》所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各项职责回答记者提问。

李艳回答记者提问
强化法治保障 以规范引领夯实治理根基
李艳介绍,围绕《条例》赋予的职责,司法行政部门将多措并举发挥法治的规范与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社会治理领域政府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实践创新;二是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策文件于法有据;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实施精准化法治宣传,增强普法实效性;五是深化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司法所打造成乡镇(街道)、村(居)法治综合机构,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优化法律服务 提质增效畅通惠民渠道
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司法行政部门将推动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整合资源实现“一站式”服务。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放宽执业区域,提高服务便捷度。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对特殊群体减收不低于标准20%的费用。加快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中部地区新高地。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加大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
深化矛盾化解 多元调处筑牢平安防线
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专项活动,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动矛盾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同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力争将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提升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解决能力;推动村(居)法律顾问有效覆盖,引导律师参与诉源治理,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李艳介绍,司法行政部门将把贯彻落实《条例》与法治河南、平安河南建设一体部署、一体推进,通过职能的“精准嵌入”,推动社会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
编辑:王紫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