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秦国文代理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时间:2025-09-07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秦国文代理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5年9月7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秦国文代理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