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人大:秉持“匠心”铸良法 凝聚共识促善治
时间:2025-07-02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宋向乐 通讯员 林闯 尹留洋)十年耕耘,十年嬗变。自2015年7月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向优的转变,有效探索出具有驻马店特色的立法路子:先后制定15部地方性法规,修改5部条例,作出2个法规性决定……努力突出地方特色、体现人民意愿、满载民意民智,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善治之基。
以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作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重要补充,地方立法解决的是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笔一印记,部部皆华章。”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融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因需、应时、有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相继制定了一批助推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从“新手上路”逐步“走向正轨”,立法成效精彩纷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对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规范。驻马店营商环境实现省评位次“四连升”,企业满意度调查居全省前列,连续两年被评为营商环境建设先进市。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驻马店西部山区是全市重要生态屏障、饮用水水源地,昔日因非法采矿、盗伐林木、超标排污等,水土流失、水源污染严重,生态环境脆弱。2017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打出生态保护立法“组合拳”,相继出台《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等多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将“绿水青山”写进地方立法,以法治守护天中生态。这些“长了牙齿”的法规既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法治屏障,也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实现了生态美与旅游产业兴的同频共振。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十年来,驻马店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向民生细微处覆盖,聚焦群众关心关切,先后制定了《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等一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规;着力补齐教育短板,制定了《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条例》即将出台,《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提上立法日程;聚力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出台《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驻马店市城市绿化条例》等6部法规,助推驻马店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
一部部情系教育、服务民生的“有情之法”绘就成驻马店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美好图景,也实现了市人大常委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立法初心。
以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民意民智是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我认为草案应对使用报废电梯零部件、非电梯故障限制居民使用、故意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使用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2023年12月22日,雪松街道纱厂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信息员李翠芳在《驻马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代表小区居民作了发言。来自街道社区、电梯行业、物业企业、相关市直单位等共20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大家热烈讨论,积极发表意见,对《条例(草案)》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集万民之智,纳百家之言。”为确保立法凝聚最大共识,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在健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实施机制基础上,制定出台立法协商、立法听证等10项工作制度和意见建议征集及反馈办法、“征集意见+立法调研”双轨并行等6项工作机制,这些制度机制成为立法实践的“操作指南”,确保群众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在立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小小联系点,民主大舞台。”作为河南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起以“1个国家级+3个省级+30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点”,“63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13个立法信息采集站+257个人大代表联络站”为“线”,“35名立法专家+186名立法联络员+641名立法信息员”为“面”的全方位、立体化民意吸纳网络,让“民言民语”顺畅地融入“法言法语”之中。已累计就40部国家法律草案、81部省级法规草案征询意见12618条,围绕“三农”领域、民生领域立法开展调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20篇立法调研报告,为国家立法提供参考。
“全文共18条,从启动到通过仅用时5个月,内容简约而不简单,解决了消防设施缺失、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车不当充电三大突出问题……”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在《驻马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道。这是驻马店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体量最小、制定用时最短的法规,也是“小快灵”立法的首次尝试。
202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适应新时代立法要求,立足“小快灵”,及时纾解民生堵点难点,相继出台了《驻马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驻马店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以“小切口”法规解决基层民生“大问题”,彰显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开门立法理念。
以法治之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立良法是写好“上半篇文章”,促善治是做好“下半篇文章”。市人大常委会以执法检查为“笔”,以普法宣传为“墨”,着力写好促善治“下半篇文章”,使“文本上的法规”成为“行动中的法治”,助推全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普法是法治的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与普法相结合,注重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让立法征求意见的过程,变为宣传普法、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的过程。每一部法规施行前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重点解答,回应媒体群众关心问题,提高法规知晓度。出台普法工作决议、专项督查、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等,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创立“法治微宣讲”“法润万家”等普法品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万场普法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活动1.5万多场次,普法对象200多万人次,真正让法规从文本走进生活、从规矩变成习惯。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在加大国家法律、省法规执法检查的同时,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市本级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并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手段,推进立法工作由过去单一注重法规制定,向同时注重监督实效上转变。多年来,已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山体保护条例等8部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了一批水源地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废弃矿山修复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持续跟踪问效,确保良法得以善治,法治成果人民共享。
日月开新元,万象启新篇。站在新起点上,驻马店的“法治答卷”仍在续写,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持续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助推高效能治理,让良法善治成为这座城市最鲜明的气质,为现代化驻马店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编辑: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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