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5-02-2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2025年2月1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通过)

  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四高四争先”,结合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报送监督项目的建议,制定《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项)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内河航运和港口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省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开展财政经济工作监督(7项)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省级决算。(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结合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依省政府提请的时间而定,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

  1.检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检查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检查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展专题询问(1项)

  1.结合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两院开展类案调研、评查和专题询问。(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组织专题调研(7项)

  1.围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围绕全省城市更新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围绕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围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开展三级联动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围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常委会民族侨务和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围绕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项)

  1.听取和审议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监督工作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