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人大:探索“人大监督+”贯通协调新机制

时间:2025-02-20  来源:人民代表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去思考把握,聚焦发展重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监督工作创新频出、亮点满满。

  立足司法监督工作现状,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际,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司法监督和检察法律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贯通协调新机制,打通监督壁垒,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破解监督难题,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整体效应,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人大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双向发力

  人大司法监督是全方位的外部监督,无法对司法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和行为都及时监督到位。如何不超越法律框架,并形成刚性约束力?嘉兴市人大常委会认为,人大司法监督有必要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进行优势互补,特别是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个案监督中的独特优势,方能形成整体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为增强监督合力,实现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靶向发力、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在厘清人大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宪法框架关系,并在坚持于法有据和于事周延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协商,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民生热点事项,市检察机关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中挖掘出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则积极推动将党委关心、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典型检察建议事项转化为代表建议内容。如针对推进城乡建筑垃圾整治、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禁止销售有毒有害进口食品等代表建议,市检察机关初查核实后进行立案调查,并分别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充分发挥了人大司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确保了转化成果的落地见效。

  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双向奔赴

  为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的职能优势,立足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责定位,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与市纪委、市监委共同谋划、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力量、措施、成果上的优势互补,建立了信息互通、工作互联、问题互送、成果互享的贯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对于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通报,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住宅物业管理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与市纪委、市监委开展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推进,以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为重点,制定协同监督工作方案。针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与市纪委、市监委联动,推动政府建章立制,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等5个配套政策措施,并持续跟踪人大意见建议落实和问题整改。据了解,全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不规范管理专项治理中发现的38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43个。

  人大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双向互动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嘉兴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与市司法局建立了监督协作机制,推动人大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发挥监督合力,全力推进贯通协同机制落地见效。通过加强人大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强化协同配合,促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推进监督数据汇聚融合和共享共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增强企业家的获得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10月,嘉兴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纠正了一些执法扰企、机械执法、“一刀切”等联动执法问题。双方对某机动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书写病历案等行政执法案例进行会诊。对因履职不力、决策失误或滥用审批权限造成行政违法行为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以监督问效的形式,强化了对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通过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强监督,推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稳健发展。(刘周)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