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时间:2024-11-29 来源: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pdf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