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时间:2024-11-29  来源: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pdf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