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动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4-10-09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七个聚焦”之一,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重点;把“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纳入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各领域各方面系统部署之中,进一步凸显了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极端重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起,宪法和法律就赋予了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要职责。多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河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聚焦支持“干”、改进“为”、提升“治”、落在“效”,把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努力探索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实行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司法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一、监督选题时坚持全过程民主,聚焦人民群众重大关切
监督司法工作的具体选题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监督的方向和着力点。一直以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开展司法监督工作时,始终牢记人民群众的关切就是人大监督的着力点,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选题:一是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司法机关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二是执法检查及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三是人民群众申诉控告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总的来说,就是选题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注意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关注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这一原则,2024年,我委面向部分人大代表、律师等,公开征集司法监督议题建议,了解到各方面较为关心关注民营企业涉诉困境问题,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同时,联系到我委近三年办理的申诉控告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涉及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问题,经向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汇报后,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报告。这一监督议题也得到了常委会相关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主任会议也一致同意通过。2023年,聚焦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全面提升,我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报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问题,我委建议常委会开展了全省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这些监督事项的选题,不仅契合当下社会关注的热点,更贴近“民意所求”。我们就是以此为抓手,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用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持续推动司法机关加强和改进工作,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监督过程中坚持全过程民主,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监督各环节上的有效形式和途径,最大限度把各方智慧力量凝聚起来。
(一)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监督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前,我委与法检两院沟通,共同编写参考资料,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初步梳理出工作中最要紧、最关键的重点问题。在承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时,在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向省法学会,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高校法学院以及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发函,书面征求210多条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将收集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为思想认识、工作质效、协同联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并贯穿调研活动的始终。
(二)深入基层一线,倾听民众心声。坚持问题导向,始终紧紧围绕梳理出来的重点,深入了解情况,查找困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开展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专题调研时,深入平顶山、南阳等4市及所辖汝州、新野等8个县(市、区),实地查看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窗口、执行指挥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走访民营企业17家,随机询问民营企业主体、办事群众,现场了解民营经济案件办理情况;召开“面对面”座谈会,与各级检察院、公安的同志们座谈,正面了解司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情况;召开“背靠背”座谈会,与省工商联、民营企业人大代表座谈交流,了解司法难点痛点,引导民营企业家代表“讲真话”“说实话”,体会他们的真实司法感受。同时,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调研活动,向人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代表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发挥智库优势,办好申诉控告。受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是我委的法定职责,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要求,其目的在于更准确更具体地了解有关司法机关的工作情况,为人大开展司法方面的专项监督以及立法等提供依据和参考,督促有关单位对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更加重视、更加负责,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委从1989年就成立了法律咨询委员会,实行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凝聚各方智慧力量。2023年我委选聘25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高校法学专家、律师等,组成了新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理申诉控告工作的办法》,对于疑难复杂的申诉控告件,委托法律咨询委员会提出咨询论证意见,为转交申诉控告案件提供智力支持。2021年,我委还制发《申诉控告办理情况评价工作规则》,组织7名法律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评价组,对有关司法机关办理监察司法委转交申诉控告案件情况是否“释法说理、案结事了、体现公平正义”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有效督促了司法机关认真办理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转交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监督效果上坚持全过程民主,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大的各项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开展工作,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求实问效,抓住关键环节,跟踪监督,务求实效。
(一)围绕群众关切,持续监督发力。2023年,我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问题,建议常委会开展了全省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发现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存在发案量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行业监管存在短板、专业力量和能力不足、技术反制手段还不够强等问题;2024年,我委再次建议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从检查效果上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对此满意度显著增强。前些年,我们曾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连续三年开展检查,一次比一次深入,针对停车泊位设置不合理、停车收费不规范、共享单车管理混乱等问题,两次向省政府发函督促,直至检查出的问题得到解决。
(二)紧盯关键环节,督促整改落实。专题调研环节,强化司法机关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求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同志全程参加调研;分组审议环节,积极邀请司法机关“一把手”带队列席旁听,每组至少一个副职,2018年以来,常委会分组审议时,省法院检察院“两长”列席分组审议达12次,在司法系统内形成了重视人大监督的氛围,效果较好。转交审议意见环节,实行“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制度,并对反馈报告的内容提出明确的要求,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应该一一作出回应,不可泛泛而谈、流于形式。如,在听取控申检察报告时,我们提出,控申检察力量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没有独立的控申部门,控申干警偏老偏弱等问题。省检察院迅速整改,要求全省基层检察院都要设立专门的控申检察办案组,对我们提出的“采取轮岗制度,让新提拔或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交流到控申部门工作”的建议也积极采纳。跟踪监督环节,将其列入下一年度工作要点,专人负责,狠抓整改落实,避免重视前期检查而对后续监督重视不够的问题。具体工作中,抓住整改报告送我委征求意见环节,认真审查,推动有关单位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三)坚持守正创新,增强监督实效。既严格按照监督法、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以及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议等依法开展司法监督工作,又紧跟时代发展、实践要求、人民期待,不断深化对新时代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扩宽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力求实效。多年来,我委已基本形成了三级人大联动、“审议意见+问题清单”、“背靠背+面对面”座谈、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旁听庭审、视频观摩等全方面、多角度监督机制。比如,2021年,我委印发《关于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联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法检两院体现“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的量化评价指标,要求各市人大以“两推动一体现”(推动法检两院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和民事审判的质量与水平;推动两院围绕关键指标,依法办好一批控告申诉和民事审判领域的案件,在实现司法公平正义过程中体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为抓手,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动监督,有效形成监督合力。此外,鼓励司法监督工作探索创新,指导安阳、鹤壁、信阳等省辖市人大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工作评议,郑州市人大对市法检两院专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洛阳等省辖市开展案件涉企案件评议,濮阳市制定《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鹤壁市制定《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施办法》等。
下一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将始终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司法质效的顽瘴痼疾,开展精准监督,查清病灶、对症下药,综合处理好司法监督的“前半程”“后半程”和“回头看”,让人民看到人大全流程全要素监督产生的实实在在的成效,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
(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司法监督处)
编辑:王紫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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