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铸辉煌 笃行不怠谱新篇——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回眸
时间:2024-09-03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代表联络处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改革开放40多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职能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工作紧跟着时代前进步伐,和着改革开放节拍,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进程,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深化,在深化中前进,不断拓展领域、丰富内涵、改进方式,为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978年12月至1992年10月
这一历史时期是我省代表工作的起步和探索阶段。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先后制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重大完善,也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特别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我省成立了代表工作机构,代表工作开始在探索中前进。
这一时期的代表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议案和建议由不做区分到明确界定,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开始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省五届人大常委会期间,从1981年开始,省政府所属各部门都有一名领导分管办理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1986年12月,地方组织法修改后,省六届人大常委会把代表提案改为议案和建议,并对议案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如:代表议案必须是由法定人数的人大代表联名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并列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事原案。代表议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即上升为国家意志,具有法律效力。此后,在总结前一个时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1988年,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出台议案处理办法和办理建议办法,在建议督办方式上实行集中交办建议的新办法,如在交办制度中规定了每年要召开一次大会进行会议交办,对答复审核和督办反馈提出了要求,进行了细化,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省建议和议案办理工作制度日趋完善。
二是代表小组在人大常委会的协助下自发组建,代表小组活动开始活跃。为了保证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保证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能够继续发挥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各地根据代表的意愿,本着就地就近、便于组织、便于活动、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协助下,先后建立了代表小组。由于代表小组小型灵活,便于组织活动,使代表活动更加活跃,代表小组已成为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
三是开展代表视察活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1985年3月5日至15日和4月13日至21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的安排意见》和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组织代表进行视察的安排意见》的决定,先后组织本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92人分为19个视察组,对62个国营厂矿、2所高等院校、32所中小学、3个医院、12个行政单位、32个县市区的97个乡镇企业、8个商店和1个敬老院进行了视察;组织省人大代表779人,以市、县(区)为单位,组成153个视察组,就地进行视察。据不完全统计,对117个行政单位、207个国营厂矿、3所高等院校、955所中小学、8个幼儿园、20个医院、229个乡镇企业、187个村办企业、105个商店和服务性单位、3处国家级重点文物单位,以及300多个联合体、专业户、重点户进行了视察。各视察组对所视察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各有所侧重外,均着重了解了各地的经济体制改革情况和国民经济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在视察中,对于群众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凡属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的,视察组直接转交给当地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凡属省有关部门办理的,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转交给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对于有些问题不是本省力量所能解决的,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帮助解决。
四是代表培训工作以学习法律为主。这一时期的培训工作,主要是组织代表学习宪法、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交流代表履职经验,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素质,增强代表履职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重点抓好新任代表的培训工作,每届尽量做到对新当选的代表尤其是基层代表培训一遍,为代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起好步、上好路、干好代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1992年11月至2002年11月
这一历史时期是我省代表工作的规范和发展阶段。199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了代表权利、义务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1993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实施<代表法>办法》,1996年9月又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正。1996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了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从事联系和服务代表的具体工作,代表工作力量得到应有的加强。省委对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十分重视,2000年9月省委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一阶段,我省代表工作在实践中快速发展,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难点问题开展代表视察。1994年11月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规定了代表视察的形式内容和时间安排。出台代表视察办法后,省人大常委会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坚持组织好一年一度的人代会前的代表集中视察工作,划分若干小组,每个小组确定一两个重点问题深入视察。集中视察为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好议案建议奠定了基础,为代表在大会期间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供了依据,也使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统一部署、分级实施、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整体优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专题视察内容集中,针对性强,比较深入,深受代表欢迎。
二建立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和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为加强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与代表的直接联系,听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发挥代表的作用,密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解决代表建议中许多涉及面大、容易互相扯皮、多头管理和用常规办法难以解决的问题,2000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采取预约和即席两种接待方式,同时邀请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接待。2000年5月1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5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意见》,规定从2000年5月份开始,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邀请6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的建立,不但扩大了审议人员的范围,拓宽了征求意见的渠道,提高了会议的审议质量,还为代表了解、监督人大常委会工作,促进人大常委会提高工作质量提供了条件。2002年2月2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01次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联系2至3名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联系3名省人大代表,与代表建立经常性联系,听取所联系代表的意见和对各方面情况的反映,积极反映并帮助解决代表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三是注重代表工作先进经验推广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现场会等方式,总结、推广代表工作先进经验。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首次表彰了50名优秀代表。此外,省九届和十届人大常委会在巩固代表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代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全面推进人大代表工作。
四是主抓代表专题培训工作,探索培训工作新途径。这一时期代表专题培训采取了多种方式,坚持运用“三个结合”的新办法来培训代表:一是集中授课与分组讨论相结合,使代表加深对辅导内容的理解。二是学习法律、人大工作知识同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三是课堂学习同参观考察相结合,让代表实地去看、去感受、去体会。培训形式灵活多样,效果较好。培训对象从基层代表扩展到全体代表,培训内容从代表法为主,扩展到与代表执行职务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地点从省内扩展到省外专门培训机构。2001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民营企业、村办企业、乡镇企业和基层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培训,收效较好。
2002年12月至2012年11月
这一历史时期是我省代表工作的加强与深化阶段。2005年5月,中共中央9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力促进了代表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省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支持、规范、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拓展深化代表同常委会的联系,重视和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履职能力逐步提高,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工作,优化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工作代表依法履职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这一时期的代表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议案数量逐年增多,质量越来越高,办理工作实效明显增强。省九届人大一次至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议案951件(转为建议的793件),被列为议案的158件。省十届人大一次至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议案361件(转为建议的101件),被列为议案的260件。2003年,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解决郑州市新建小区配套建设、新建小区学生入学难和转学难等3件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交付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办理。省人大常委会认为,代表议案涉及的问题是全省相当数量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当尽快解决。2004年在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此问题广泛调研后,又向省政府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新区公共事业的配套建设问题。省政府积极办理,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政府的工作报告。这一议案的办理,受到了代表们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二是代表建议办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开始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工作。为解决建议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新思路,要求落实“两项制度”,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实现“四个满意”。落实“两项制度”就是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具体措施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切实提高办理效果;确定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加大跟踪检査力度;改进建议通报工作,扩大通报范围;选择省政府有关部门,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报告;将省“一府两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改为作口头汇报。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就是承办人员要对代表建议百分之百地进行调査研究后办理,承办部门要百分之百地与领衔代表见面,所有建议要百分之百地上领导办公会议研究,承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百分之百地答复代表。实现“四个满意”,就是要实现办理态度让代表满意,办理过程让代表满意,答复意见让代表满意,办理效果让代表满意。同时,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首次开展了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这是改进办理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的又一新举措。省人大常委会选择一些事关全局、群众普遍关心的建议交“一府两院”作为重点建议办理,同时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跟踪督办。首先,督促检查,跟踪办理。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专门下发了“关于对重点处理建议进行认真督办的函”,对重点建议的督办提出明确要求。其次,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对重点建议的办理采取了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省政府承办部门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狠抓落实,确保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再次,听取意见,力求满意。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选任联工委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和有关督办单位领导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在重点建议督办中,与河南电视台联合开降(代表重点建议追踪》节目,加强对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代表小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组建代表专业组。为加强代表小组建设,规范组织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在2004年制定了关于建立省人大代表小组及开展活动的意见,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学习宪法、法律,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人大的决议、决定;组织各种形式的视察,监督和推动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深入选区联系选民,通过各种方式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政府、法院、检察院认真办理,切实落实;主动参与政事,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改革献计献策,协助政府推动工作。2005年11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为总结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举办了首次省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培训班,此后每届都举办一次省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培训班。代表小组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小组活动,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代表小组联合中,形成了相互联系和纵横贯通的组织网络,进一步丰富了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形式。为加强代表小组活动专业化建设,吸纳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省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按法制、财经、内务司法、教科文卫农业、环境资源、民族侨务外事等工作内容,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牵头组建了8个代表专业组,并制定了活动规定。代表专业组共有180名代表,每组20多人,以省直单位的人大代表为主,适当吸收各市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各专业组的组长由相关委员会的主任担任,专业组成员既有部门领导,也有科研人员。专业组的活动主要围绕人大常委会的议题,结合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如立法调研、执法检査、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内容开展。专业组每季度要组织代表开展一次活动,时间不少于ー天。组建专业组并积极开展活动,对于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水平和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是拓展代表视察方式,开展省人大代表异地交叉视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开始有计划地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进行跨选区异地交叉视察。2004年,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开展了省人大代表异地视察,使代表们更全面地知情知政。2010年7月30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改了《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对代表视察的方式、内容、要求、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以及视察时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等进一步规范。在每次视察中除代表参加集体活动外,还安排一定时间让代表个人走访,接触更多群众,了解真实情况。
2012年12月至今
这一历史时期是我省代表工作的全面提升阶段。2012年11月18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代表工作,特别是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首次召开,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下人大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代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4月22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省委书记楼阳生在会议上强调要围绕中心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对代表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2021年开始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进入全面提升、快速发展新阶段。
这一时期的代表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更加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国家机关与代表联系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接待代表日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有效拓宽了代表履职渠道,促进了代表作用发挥。2014年和2017年分别出台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密切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联系5-7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4-5名基层人大代表,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的全覆盖;每名省人大代表固定联系5-7名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市级人大代表同原选举单位的5至7名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分别同7至10名原选区选民保持经常性联系;每次邀请15名以上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对我省各级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和方式、主要内容和方式、服务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密切了我省各级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展了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2020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5至7名基层人大代表,每年与每位代表的联系不少于2次;每次常委会邀请20名左右基层省人大代表列席,使每位基层人大代表在任期内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2021年制定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接待代表日制度》,在原有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基础上,增加了秘书长接待代表内容,进一步丰富了接待方式。
二是代表工作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省人大常委会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数智化水平。2018年10月,网上代表履职平台开始筹建,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开始正式启用,根据代表履职需求,结合实际,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内容和功能设置不断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处理系统不断优化,根据代表、建议批办组、承办单位的需求进行改造升级,就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情况,增加二次办理模块,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使代表实时了解自己所提建议的办理进度和办理情况,承办单位及时了解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前,代表联络处与代表履职平台运维单位及时沟通,对履职平台中的信息,特别是代表建议平台板块的后台数据进行更新完善,并进行调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大会期间利用代表履职平台顺利完成了代表建议的上传、编号、批办等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网上代表联络站6653个,各项功能日益完善,为进一步加强网上代表联络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网络安全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2022年6月起草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代表联络站信息发布管理的意见》,对网上代表联络站信息发布内容范围、审核程序、巡视检查等进行了规范,有力促进了网上代表联络站的规范化建设。
三是代表履职管理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2016年9月14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了《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内容,按照“谁组织、谁登记”的原则登记,每届末统计分析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作为代表任职情况和是否继续提名的依据,报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是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和评选表彰省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个人工作,对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量化考评,表彰了66名积极履职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省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了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
四是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两重两高”落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突出“四个注重”,把实现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坚持既重结果、也重过程,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落实和问题解决率,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注重规范,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机制。2017年7月2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和办理监督,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的激励机制,要求代表应当正确处理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个人职业活动的关系,不得利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牟取个人利益,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督查制度,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可以组织评选优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对承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注重引导,让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认真组织好代表会前集中视察。视察前,结合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精心选择内容,严密制定方案;视察后,形成视察报告,召开座谈会,向省政府反馈视察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围绕如何提出高质量代表建议主题组织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邀请履职优秀的代表,就如何选题调研、综合分析、找准问题并提出对策进行探讨总结,为提出高质量建议做好功课。同时,将上一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办理情况汇编成册,供代表提出建议时参考,为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提供范本。注重沟通,让代表建议办理有的放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贯穿了整个建议的办理过程,成为确保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和各承办单位多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办理和督办的全过程,通过调研、现场视察和座谈交流,与承办单位坦诚沟通,共商解决办法,提高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承办单位坚持“开门办理”,形成了建议办理前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具体要求,办理中与代表联系、通报办理进程,办理后向代表反馈、征询代表意见的“三见面”制度,使办理工作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注重督办,让代表建议落地见效。通过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有关委员会归口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组织开展专题检查、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常委会会议听取办理情况报告等多种形式,形成督办合力。同时,加大公开督办力度,充分利用河南人大信息网、代表履职平台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开代表建议目录和办理结果,接受监督。
五是强化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结合省级人大代表结构和代表工作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分类分层,建立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制度,制定五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和要求,确保学习培训有章可循。探索创新培训形式和方法,坚持省内与省外培训、集中与分散培训、履职与专题培训、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代表培训系统化、规范化、精准化进一步增强。通过政治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人大意识、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素质。2020年1月8日,河南首个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在愚公移山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填补了全省没有一个专门的和相对固定的代表培训基地的空白,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学习培训质量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条件。
六是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开展星级代表联络站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表彰会、交流会、培训班,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典型引路,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分步骤、常态化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提质增效,切实打通人大代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2018年10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高标准代表联络站(点)9583个,实现了全省乡镇、街道全覆盖,17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全覆盖,成为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平台、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阵地。2020年6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创建工作的意见》,对创建内容、创建方式等进行了明确。2020年7月,省委办公厅下发人大代表中的省级领导干部进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人民群众主题活动的通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省领导先后以人大代表身份走进代表联络站,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基层发展难题,并对代表联络站建设提出意见建议。2021年1月7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济源愚公移山干部学院召开全省优秀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表彰暨经验交流会,授予巩义小关镇、济源玉泉街道等161个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优秀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开展接待选民、监督议事、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活动,零距离倾听民声、全方位汇聚民意,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在基层治理中释放了大能量、发挥了大作用,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的充分肯定,树立了河南品牌,走在了全国前列。2022年8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发挥人大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渠道作用,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点)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现形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以代表联络站(点)为依托,开展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工作,努力打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基地、夯实人大依法履职民意基础的阵地、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场地。
潮平岸阔催人进,风正扬帆正当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上新征程,人大代表工作不断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回望历史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勇于探索,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豪迈的姿态、更加坚定的步伐,不断适应新要求、回答新课题、总结新经验、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使代表依法履职更加扎实有效,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人大代表的各项使命,努力打造人大代表工作的“中原样板”,不断开创新时代我省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代表联络处 刘凯 朱自强 黄斌伟)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