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篇章
时间:2024-09-03 来源: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时,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领域的生动实践,已经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标志性渠道,成为健全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的标志性举措,成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标志性话语。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也是党中央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10周年。经过十年的探索奋斗,基层立法联系点理论和实践不断创新、地位和作用不断突显。
一、从无到有建框架,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应运而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分五批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45个,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500多个,成为新时代实践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
我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高起点布局,于2018年5月启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工作,2019年3月设立首批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5个立法基地。着眼于全域覆盖,把握各个地方的优势和特点,兼顾东西南北中各个区域,涵盖我省17个设区市,体现经济与环境协同发展、城市管理精细化、资源型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历史文化保护较好等不同特征,有效发挥郑州、平顶山、鹤壁等6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郑州市金水区、兰考县、栾川县等14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推动作用。着眼于专业优势,从全省30多所具有法学专业的大学、协会等,筛选出了人才储备丰富的河南省法学会、法律实务人才荟萃的省律师协会、参与地方立法实务较多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力较强的郑州大学法学院、具有悠久历史传统文化的河南大学法学院等5家单位作为立法基地。着眼于作用发挥,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部分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经验做法,研究起草《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基地工作规则》,对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日常运转、设立调整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平稳上路。
二、从有到兴开新局,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服务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蓬勃发展
从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到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首批试点单位,再到2022年写入地方组织法,2023年写入立法法,基层立法联系点从无到有、从有到兴,如今已经广为人知,成为立法“直通车”的名片、党和群众“连心桥”的品牌。我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扎实推进、深入发展,开创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新局面,以其上连省级立法机关、下接基层群众的独特优势,实现了立法全过程中的民众参与、民意表达、民主决策。
我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高标准提升,进一步拓宽基层群众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围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好扩容升级。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工作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分批次逐步新增基层立法联系点至45个,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成功推荐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新县人大常委会两个单位成为“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引领带动我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发展。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增加至40个,使乡镇、街道、企业、执法等基层单位所占比重达到50%。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29个,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层级、各领域、各角落,为实现民主立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同构建起“四梁八柱”。围绕“结构科学、多元一体”,促进家站点融合。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集中授牌,2024年组织新增立法联系点现场授牌,极大地鼓舞了士气、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立足实际,优化资源配置,将“触角”向下延伸,深入工厂、社区、学校等共设立361个立法联系单位、476个立法信息采集点,与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党群服务中心等融合发展,实现“一个场所、一套设备、多块牌子、多种职能”。“家”“站”“点”的工作结合起来,丰富“家”的内容、增添“站”的色彩、拓展“点”的功能,进一步织密立法意见征询网络,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做到了全面覆盖。围绕“信息赋能、提质增效”,建设数字化应用平台。顺应信息化发展大潮,省人大常委会加大资金投入,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搭建了覆盖省、市人大,省、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络点,立法专家和社会公众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数字化应用平台,纳入平台的用户达到1800余个。通过构建征求意见、业务指导、立法活动、普法宣传、意见反馈等应用场景,建立起省、市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的“网络桥梁”,实现省、市两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上下贯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助力立法意见征询更加高效,反映民意更加真实,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载体功能更加完善。
三、继往开来谋发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大有可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多次提及有关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内容,首次浓墨重彩地讲述一个“点”的故事,充分彰显了建设好发展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实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的重要意义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魅力,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以“点”带“面”,积极发挥功能作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展现新作为。更好服务地方立法。基层立法联系点主责主业是服务立法工作。截至目前,省、市两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完成84部省级法规、179部设区市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征求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法联系点还要开展更多有益探索、创造更多实现形式,做好法规草案解读,倾听更多基层群众声音;坚持“原汁原味”,畅通基层声音上传通道;吸收更多行业领域专家,发挥“智库”“外脑”作用;加强意见建议采纳反馈,不断增强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服务立法工作的合力。更好发挥自身优势。注重系统集成,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党群服务工作等统筹谋划,打好“组合拳”,发挥融合优势;聚焦法官、律师、专家、基层工作者等多个维度,发挥执法司法优势、专家资源理论优势和基层管理熟悉民生的群众优势,为立法提供专业支撑和社情民意基础;增强立法联络员和法治宣传员工作主动性,发挥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一线岗位优势,做好“法言法语”和“民言民语”的相互转换,做到立法普法同步推进。更好讲述民主故事。精彩的时代需要精彩的讲述,民主的故事需要更好的传播。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使民主更加可知可触可感,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一个重要窗口。要发挥辐射功能作用,组织好民主、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获得感,成为服务立法、推进守法、普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综合性基地,让民主理念、法治观念在每个人心中扎根生长。
10年砥砺奋进,踵事增华。10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从无到有,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到精耕细作的“工笔画”,已经成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亮点,也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程中努力书写新篇章、展现新风采、作出新贡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 张朋飞)
编辑: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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