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河南省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议
时间:2022-09-22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福祉的家事,也是关乎国家和民族命运的国事。2021年10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让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指明,家庭教育最关键的责任主体是家长,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家长在教育孩子时暴露出能力不足、本领恐慌、冲突不断等现象,家庭教育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广大家庭对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迫切需求。目前家长对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性需求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所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写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并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工作规范;三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工作,并对家庭教育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特别是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服务;四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收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结合自身工作,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五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将家风建设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支持职工参加家庭教育活动;六是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家庭教育课程,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人才,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可以依法设立非营利性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对在家庭教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等。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这些责任划分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协同支持,也为满足广大家庭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提供了专业力量的保障。这么多的政府部门和机构参与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协同工作,就迫切需要建设一个“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发布、经验交流、教材资料、培训课程、专家讲座、危机干预、心理辅导等汇总在一个信息平台上,以利于全省不同学段的家长学习提高,也利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协同工作。
建议省政府尽快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推动家庭教育更好更快发展,提高我省家庭教育专业化水平,让家庭教育要回归育人本位。
编辑:魏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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