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以法治之力让人民群众在法律制度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时间:2024-01-25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编者按:2023年是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开局之年,气象万千,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迎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特别策划“开局第一年·立法工作”系列报道,梳理盘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以法治之力助推科技创新、守护生态环境、惠及民生福祉、保障公平正义的立法工作成效。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宋向乐)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是新时代立法工作和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一宗旨贯穿于立法工作始终,让公平正义像空气一样存在于百姓生活之中。

  不仅仅是一份法律

  它守护着每个人的平安

  2023年12月27日,河南省“全民反恐豫筑平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暨《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宣传教育活动在郑州紫荆山公园启动。

  “这些反恐的装备非常到位,都非常的新奇,感觉有新意。”活动现场设置有装备展示区,手枪拐弯射击系统、穿墙雷达、反恐炫目电击盾牌等反恐装备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

  反恐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围绕国家安全,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立法工作。2023年9月下旬,《实施办法》顺利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一审,11月下旬,二审通过。

  常委会监察司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实施办法》出台的过程,“我们对上位法规定较为详细的内容,不做重复规定。对原则性规定,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和我省实际进行细化,确保《实施办法》‘不抵触’‘有特色’和‘可操作’。”

  2024年1月1日,《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的出台,从法治、体制、机制上有效解决了我省反恐怖主义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郑州市民谢梦毫告诉记者,在网络上就看到过一些暴力恐怖视频:“通过学习《实施办法》,以后在网上看到这种恐怖主义的视频,就不会转发,评论,也会第一时间的去举报。”

  “这个办法的出台,跟我们老百姓是息息相关的,从你的住行消费娱乐等等方面,都要符合我们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的相关要求,否则可能会付相应的法律责任。”郑州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应急防范大队民警李艳永说。

  用良法善治

  为孩子们撑起法治晴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推动修订《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简称《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力求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0月,固始县人民检察院“‘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法治宣讲员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时,有老师反映其学校有学生文身。

  “我们将文身的时间、地点、付款方式、文身原因、价格及其家人对文身的态度等逐一了解、记录,并联合公安机关走访了固始县全县区域内的文身店,发现有多家文身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超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经营文身服务。”固始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刘玉娟告诉记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保护条例》对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规定的明确而坚定。

  除此之外,在学校保护方面,《保护条例》明确,遇有突发事件,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还提出了发现传染病病例或者疑似病例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告。

  在网络保护方面,发现网络产品和服务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对相关内容、功能或者规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防止侵害未成年人信息的扩散,同时应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

  加强网络保护、防治校园欺凌、明确各方职责……新修订的《保护条例》,正全方位保护着“少年的你”。

  看好政府“钱袋子”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有经济是经济大盘的“稳定器”和“压舱石”。 2023年5月29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郑州举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23年,委员会服务常委会审议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对报告的格式、内容、重点等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政府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提高报告质量。

  同时,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及河南能源集团等7家省管骨干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赴平顶山、郑州等市开展实地调研,形成监督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提供参阅。加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要求对账销号,形成监督闭环。

  “我们从我省国有资产实际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起草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责,建立健全了整改与问责机制、跟踪监督机制、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衔接机制、信息公开机制、沟通联络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常委会依法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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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这就要求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为指南,着力从制度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提供法制保障。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准确把握规律,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发挥好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立法给他们带来的福祉,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支持,确保所立的法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自觉遵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宋向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