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大:从保护“一棵树”到护航九湖清 以特色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1-19  来源:“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从保护“一棵树”出台古茶树保护条例,到护航“一湖清水”,全面完成新一轮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改,再到保障人民健康,修订中医药条例……202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推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生态立法护航绿水青山

  位于云南省宁蒗县与四川省盐源县交界处的泸沽湖是中国最大的高原湖泊之一,素有“高原明珠”之称,湖泊周边以其独特的摩梭风情和秀丽的山水风光蜚声海内外。

  过去,由于泸沽湖地跨川滇两省,存在目标水质“一湖两类”、片区空间规划及保护政策不统一,管理体制机制不一致等问题,如何打破区域限制,更好保护泸沽湖,成为云南、四川两省立法机关亟待破解的难题。

2023年4月,川滇两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泸沽湖岸线整治及生态搬迁、传统古村落保护、污水处理厂运行以及泸沽湖保护治理“两线三区”划定情况等工作进行联合调研。

  2023年3月,川滇两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泸沽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共同开展立法调研和条例统一修改,同步审议、同步通过、同步实施,推进由“一湖两治”向“一湖共治”转变,真正实现了一湖一标、一湖一法。

  九湖治,云南兴;九湖清,云南美。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是云南推进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夯实湖泊保护治理法治保障,2022年,云南省启动了新一轮九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通过召开立法论证会、立法协调会,开展立法调研和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星云湖等4件、滇池等3件保护条例分别采取三次、四次审议通过的方式,审慎推进立法工作。历时一年半,云南省九湖保护条例新一轮修订全面完成。科学明确了各湖泊“两线三区”划定的功能定位、范围,突出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为高原湖泊保护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

抚仙湖

  生态兴则文明兴。过去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批准迪庆州、维西县2件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楚雄州龙川江、孟连县南垒河流域2件保护条例,玉溪市、保山市2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促进水生态保护、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批准德宏州乡村绿化条例、文山州乡村清洁条例等,促进打造优美生态宜居环境。一系列生态立法持续跟进,护航绿水青山,助推云南省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特色

  2023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早在开年之初,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就提出,要聚焦法治云南建设,进一步推进高质量立法,特别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效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制定燃气管理条例,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修订中医药条例,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审议地方志工作条例,促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审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修订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批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两次审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促进提高立法质量等。聚焦经济社会、民生福祉、人大工作等重点领域立法,为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了法治保障。

  云南是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最多、实行区域自治民族最多的省份,基于这样的“云南特色”,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民族立法工作。批准楚雄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德宏咖啡产业发展条例、文山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批准普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批准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促进保护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重视通过“小切口”,在彰显“特”字上做文章。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云南省代表团的少数民族代表盛装出席会议。

  开门立法畅通民意“直通车”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直通车”。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修订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遴选工作,推进确定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8个。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已全部正式启动。

  维西县人大常委会作为云南省十三、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两届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直接听取来自基层执法单位、民众和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为审议修改法规草案提供决策参考。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腾冲市腾越街道通过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以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4个人大代表联络室为代表活动阵地,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搭建交流和履职服务平台……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切实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作用,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畅通民意的“直通车”,联系群众的“连心桥”。

  多措并举提高立法质效

  编制立法规划是对未来5年立法工作谋篇布局的基础工程。为此,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紧扣云南“三个定位”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编制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58件立法项目。

  为编制好五年立法规划,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先后赴4省区和5州(市)、8县(市、区)、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1个工业园区开展调研10余次;到昆明、迪庆、丽江、德宏、西双版纳等州(市)调研,指导相关条例论证修改;分党组成员带队组成若干调研组,每月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次,收集人大立法工作和各立法项目意见建议100余条。

  与此同时,为提高立法质效,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扎实开展立法评估工作。在滇池、抚仙湖、阳宗海保护条例三次审议后,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召开评估会,就条例修订草案的政治性、合法性、针对性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提升立法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全局性。并开展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与省文旅厅共同组成评估组,收集近4000份反馈问卷,与88名行政相对人代表座谈,收集300余条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


编辑:李恒